修訂后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將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糧食安全黨政同責”第一次在行政法規中得以明確規定。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副局長黃煒8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說,糧食流通是連接糧食生產和消費的重要工作。近幾年我國每年生產糧食超過1.3萬億斤,其中70%進入流通環節,超過9200億斤。修訂的條例按照黨中央“糧食安全要實行黨政同責,‘米袋子’省長要負責,書記也要負責”的最新要求,在全面總結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做法經驗的基礎上,第一次在行政法規中明確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完善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承擔保障本行政區域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同時,對有關職能部門糧食流通監管職責作出了進一步明確和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