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豐華興
梅原中央蘇區綠色發展示范區規劃建設
工作方案的通知
廣州、梅州市人民政府,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商務廳、文化廳、旅游局、省機場管理集團,廣鐵集團: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豐華興梅原中央蘇區綠色發展示范區規劃建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省府辦公廳
2015年6月25日
?
廣東豐華興梅原中央蘇區綠色發展
示范區規劃建設工作方案
為加快改變梅州市經濟欠發達的局面,推進“豐華興梅”產業集聚帶規劃建設,打造梅州“廣東豐華興梅原中央蘇區綠色發展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豐華興梅”具體指豐順、五華、興寧、梅縣四地),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規劃編制
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梅州市政府及省有關部門,抓緊編制示范區發展總體規劃。
示范區發展總體規劃是示范區規劃建設的行動指南,是編制示范區其他規劃的基本依據。發展總體規劃要與國家《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及省、梅州市現有規劃,特別是廣東省主體功能區規劃、梅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和相關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銜接,明確試驗區的區域范圍、戰略定位、發展目標、空間布局、管理體制和政策導向等。同時,要根據省對梅州市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定位,正確處理生態環境保護與產業發展的關系。
二、政策創新
梅州市和省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有關決策部署,結合示范區的發展定位,開展政策創新研究工作。重點研究落實國家和省扶持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有關創新政策,探索創新示范區建設運營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和機構,為促進廣東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提供示范經驗。
三、相關要求
(一)梅州市要切實承擔示范區規劃建設的主體責任。要妥善處理示范區內部各類園區的關系以及經濟功能與社會功能的關系,協調處理示范區和周邊其他地區的關系,促進全市區域協調發展。廣州市作為對口幫扶梅州市的責任單位,要積極承擔對口幫扶的責任,積極推進示范區規劃建設各項工作。
省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支持推進示范區規劃建設。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示范區規劃建設、政策創新研究等指導工作;省編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示范區管理體制和組織架構設置的指導工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商務廳、文化廳、旅游局以及省機場管理集團、廣鐵集團等相關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積極支持配合做好示范區規劃建設的相關工作。
(三)梅州市是韓江上游重要的生態屏障和水源保護地,下轄豐順縣和興寧市屬于國家和省級重點生態功能區,應按照國家和省主體功能區規劃有關“對各類開發活動進行嚴格管制,盡可能減少對自然生態系統的干擾,不得損害生態系統的穩定和完整性”的要求,嚴格控制開發強度。
(四)示范區發展總體規劃編制單位在規劃編制過程中,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等有關要求,組織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編寫該規劃有關環境影響的篇章或者說明,作為規劃(送審稿)的組成部分一并報送規劃審批機關審批。
(五)示范區發展總體規劃要抓緊按程序報批。發展總體規劃(送審稿)由梅州市政府于2015年8月10日前報省發展改革委審核,由該委在9月10日前按程序報省政府審批。示范區規劃建設涉及的管理機構設置及相應管理權限事宜,由梅州市再作研究,并按規定程序報省編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