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意影院普通用户转户区,日韩综合,欧美日韩成人电影免费看,欧洲精品激情在线视频免费观看网站

 無障礙    長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開 規章庫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006939748/2014-00613 分類: 衛生、體育、通知
發布機構: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14-08-22
名稱: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工作要點的通知
文號: 粵府辦〔2014〕45號 發布日期: 2015-07-29
主題詞:
【打印】 【字體: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工作要點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5-07-29  瀏覽次數:-

文件抬頭.gif

粵府辦〔2014〕45號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工作要點》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衛生計生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8月22日

廣東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工作要點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4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國辦發〔2014〕2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2〕15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工作要點如下。

  一、深化公立醫院改革

  (一)推進公立醫院規劃布局調整。修編《廣東省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加快區域衛生規劃與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編制修訂工作。將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統一納入規劃,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達到4張的,或公立醫院床位數達到總量75%的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擴建公立醫院。進一步明確公立醫院保基本的職能,嚴格控制公立醫院特需醫療服務,已開設特需床位的公立醫院特需醫療服務量不得超過其診療服務總量的10%。嚴格控制公立醫院規模和建設標準,公立醫院病房應當以3-6人間為主。嚴格控制公立醫院超常裝備大型醫用設備,堅持資源共享和階梯配置。禁止公立醫院舉債建設。探索建立區域醫療中心。(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編辦、中醫藥局負責。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分別負責”為各部門分別牽頭,下同)

  (二)擴大公立醫院改革范圍。全面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2014年力爭實現100%覆蓋。在總結城市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系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指導1-2個地級以上市開展城市公立醫院改革。(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編辦、中醫藥局負責)

  (三)建立科學補償機制。落實政府辦醫責任,完善財政補助機制,公立醫院因取消藥品加成而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增加政府投入、醫院加強成本控制管理等措施分擔。充分發揮醫療保險補償作用,醫保基金通過購買服務對醫院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予以及時補償。(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分別負責,省中醫藥局參與)

  (四)理順醫療服務價格。綜合考慮取消藥品加成、醫保支付能力、群眾就醫負擔等因素,提高護理、手術、床位、診療和中醫服務等項目價格,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已貸款或集資購買的大型設備原則上由政府回購,回購有困難的限期降低價格。授權地級以上試點市和試點縣(市、區)調整城市公立醫院和縣級公立醫院的醫療服務價格,并做好實施效果跟蹤評估和價格水平調控。加快推進醫療服務定價方式改革,開展按病種、按服務單元收費試點,逐步實現按成本合理制定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中醫藥局負責)

  (五)建立適應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動態管理機制。研究制訂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嚴禁向醫務人員下達創收指標,嚴禁將醫務人員獎金、工資等收入與藥品、醫學檢查等業務收入掛鉤。(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衛生計生委負責)

  (六)完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推進管辦分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醫院的責權關系,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權力運行機制,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主體地位和自主經營管理權。完善公立醫院院長選拔任用制度,推進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強化任期目標管理和問責。推動公立醫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到2014年底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嚴格執行醫院財務會計和內部控制制度,加快推進三級醫院總會計師制度。(省衛生計生委、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教育廳、中醫藥局負責)

  (七)建立健全分級診療制度。制訂分級診療指導意見,綜合運用醫療、醫保、價格等手段引導患者在基層就醫。推進城鄉家庭醫生式服務試點工作,推行合理分級診療,到2014年底試點地區居民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首診比例達到20%.落實城市三級醫院對口支援縣(市)醫院制度和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對口支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制度,促進優質資源有序縱向流動。研究完善方便流動人口參保、就醫的實施辦法。(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中醫藥局負責)

  (八)繼續推進平價醫療服務。所有縣(市、區)至少建1家平價醫院,平價診室占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門診資源10%以上,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廣使用平價藥包。研究制定實施平價醫療服務配套政策,對納入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并在平價醫療服務有實質性進展的地區實施激勵政策。(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中醫藥局負責)

  二、積極推動社會辦醫

  (一)鼓勵支持社會辦醫。制定健康服務業發展和鼓勵社會辦醫的政策文件。鼓勵公立醫院以品牌、技術、人員、管理等與民營醫療機構合作辦醫,優先支持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港澳臺資本和外資來粵辦醫。鼓勵“醫養結合”,促進社會資本辦醫向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等方向融合發展。引導非公立醫療機構規模化、多層次發展,推動形成以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為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為補充,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的多元辦醫格局。力爭到2014年底,全省民營醫療機構床位數和診療量占比達到20%以上。(省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商務廳分別負責,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國資委、中醫藥局參與)

  (二)優化社會辦醫政策環境。集中清理不合理規定,加快落實對非公立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在市場準入、社會保險定點、重點專科建設、職稱評定、學術地位、等級評審、技術準入、科研立項等方面同等待遇的政策。研究制定在人才流動、土地、投融資、財稅、產業政策等方面進一步支持社會辦醫政策,并向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投向醫療資源稀缺及滿足多元需求服務領域傾斜,放寬對營利性醫院的數量、規模、布局以及大型醫療設備配備的限制。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完善按照經營性質分類的監管和評價政策,逐步建立符合衛生行業和醫務人員執業特點的管理制度。依法加強行業監管。(省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局負責)

  (三)加快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出臺我省進一步推進醫師多點執業的試行管理辦法,進一步簡化醫師多點執業手續,放寬醫師多點執業條件,消除阻礙醫師合理流動的不合理規定。(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中醫藥局負責)

  (四)推動社會辦醫聯系點和公立醫院改制試點工作。建立社會辦醫聯系點制度,創新社會資本辦醫機制,支持聯系點在人才流動、土地、規劃和投資補助等方面大膽探索創新,率先形成多元辦醫。積極推進政府辦醫院改制試點,著力在調整存量、體制機制創新方面取得突破。(省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省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局參與)

  三、健全全民醫保體系

  (一)擴大基本醫保覆蓋面。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7%以上。做好以異地務工人員、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大學生和中職技校學生、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參保工作。政府全額資助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低收入重病患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全面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統一繳費標準、待遇水平、信息系統和管理服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衛生計生委、民政廳負責)

  (二)穩步提高籌資和待遇水平。政府對城鄉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20元,個人繳費同步新增20元,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保持在85%以上和75%,進一步縮小與實際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之間的差距。適當提高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待遇水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省財政廳參與)

  (三)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規范大病保險服務管理,推行大病保險“一站式結算”。開展大病保險總結評估,建立大病保險信息通報和信息公開制度。完善城鎮職工補充醫保政策。開展重特大疾病特殊醫保補助試點工作。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自付醫療費用救助比例達到70%以上,住院醫療救助人(次)均標準達到934元/年以上。推進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制定省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政策。全面開展城鄉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服務。出臺省級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做好基本醫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及醫療救助等制度銜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省財政廳、總工會,廣東保監局參與)

  (四)深化醫保支付制度改革。以基金預算管理下的總額控制為基礎,健全平均定額付費、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等復合式付費方式。完善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供應商的談判機制和購買服務付費機制,加強對醫療機構總費用、次均醫療費用增長控制情況、基本醫保目錄外藥品使用率、藥占比、住院率、平均住院日、轉診轉院率、個人負擔控制情況等指標以及醫療服務質量的協議管理。實施《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常規》,增強醫保對醫療行為的激勵約束作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五)提升異地就醫結算管理服務。加快建設全省醫療保險結算管理平臺,建立完善異地就醫協作管理機制。推動成立醫療保險結算管理中心,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為重點,積極推進省內異地就醫即時結算服務。推進社會保障卡“一卡通”應用,探索異地就醫憑卡結算。積極探索跨省就醫即時結算合作機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六)鼓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鼓勵發展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推進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各類醫保經辦。加快發展醫療責任保險和醫療意外保險。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健康管理、長期護理保險、兒童保險、養老服務等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為居民提供多樣化、多層次、規范化的產品和服務。(廣東保監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負責)

  四、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

  (一)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年版)和廣東省基本藥物增補品種目錄(2013年版)。到2014年底前,二級公立醫院基本藥物銷售額達到40%-50%;三級公立醫院基本藥物銷售額達到25%-30%,其中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醫院基本藥物銷售額達到50%。進一步穩固和完善基本藥物集中采購機制,把是否通過《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修訂)》(GMP)認證作為質量評價重要指標。加強基本藥物配送和回款管理。研究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臨床用藥銜接問題。繼續推行“陽光用藥”制度,建立基本藥物監測制度。(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食品藥品監管局、中醫藥局負責)

  (二)建立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機制。對臨床必需但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的藥物,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要求調整我省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不區分基本藥物和非基本藥物,即按日均費用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實行價格保護。取消低價藥品入市價,鼓勵生產企業生產供應低價藥品。完善短缺藥品儲備制度,重點做好傳染病預防、治療藥品和急救藥品類基本藥物供應保障。(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分別負責)

  (三)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制訂全面加強基層衛生工作的意見。繼續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含村衛生站)標準化,加快鄉鎮衛生院周轉宿舍建設。落實欠發達地區鄉鎮衛生院“五個一”設備配置項目。完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歷史欠債化解工作。加快建立縣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長效機制。(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編辦負責)

  (四)深化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完善穩定基層人才隊伍政策,在平穩實施績效工資的基礎上,適當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實施欠發達地區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崗位津貼補助政策。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辦法,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強量化考核和效果考核,鼓勵引入第三方考核,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總量、財政補助、醫保支付等掛鉤,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財政廳分別負責)

  (五)穩定鄉村醫生隊伍。原則上將40%左右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交由村衛生站承擔。建立健全村衛生站和鄉村醫生管理體制,加強對村衛生站和鄉村醫生考核,考核合格后將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給村衛生站。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站納入基本醫保定點范圍,實施一般診療費政策。實施對已離崗赤腳醫生和接生員發放專項生活困難補助政策。落實鄉村醫生養老政策,妥善解決好老年鄉村醫生的養老保障和生活困難問題,研究制訂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和準入機制。(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負責)

  五、規范藥品流通秩序

  (一)完善藥品交易采購模式。按照“質量優先、價格合理”原則,醫療機構用藥通過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采購。推進區域組團競價議價,合理降低藥品價格,保障低價藥品供應。分步推進基本藥物、非基本藥物醫保目錄、非醫保目錄品種、醫用耗材網上交易采購。(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中醫藥局負責)

  (二)加強藥品流通領域監管。嚴厲打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掛靠經營、租借證照、銷售假劣藥品,以及偽造、虛開發票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對基本藥物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每年組織常規檢查不少于2次。嚴格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加強藥品流通安全監管,落實基本藥物全品種抽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省商務廳參與)

  (三)提升藥品流通服務效率水平。清理和廢止阻礙藥品流通領域公平競爭的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推進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建設。鼓勵發展藥品現代物流和零售連鎖經營。加強農村藥品“兩網”建設。(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四)改革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加快制定《廣東省醫藥價格監管條例》。健全藥品價格信息監測制度,推動建立藥品零售價格、采購價格、醫保支付標準信息共享機制,加強藥品價格信息采集、分析和披露,引導形成藥品合理價格。強化藥品成本和出廠價格審核,建立藥品分類定價機制,探索實行藥品支付價格改革試點。完善進口藥品、高值醫用耗材價格管理。(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負責)

  六、統籌推進相關領域重點工作

  (一)加強中醫藥能力建設。開展“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年”活動。加強對縣級中醫臨床技術骨干培訓工作,培訓60名中醫類別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師資人員,為粵東西北地區轉崗培訓200名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加快推進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工作,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推廣15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村衛生站、社區衛生服務站推廣6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加強中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和中醫類別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基地建設。加強嶺南中醫藥科學研究,加快中醫藥產業發展。(省中醫藥局、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食品藥品監管局、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負責)

  (二)扎實推進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繼續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落實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提高到35元。保障流動人口、農村留守兒童和老人享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做好流動人口衛生和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試點工作。健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加強項目績效考核和資金管理,考核結果與經費補助掛鉤。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設施建設。提高健康檔案使用率,繼續做好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規范化管理工作。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保持在90%以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達到65%以上。制訂優化整合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資源的指導意見。強化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將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地貧防控項目納入人口計生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編辦、發展改革委、中醫藥局負責)

  (三)加快衛生信息化建設。推進醫療衛生信息技術標準和規范體系建設,提高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檔率和電子病歷普及率。全面組織實施基層衛生機構管理信息系統項目,初步完成市縣兩級區域信息平臺建設。推動全員人口信息、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數據庫資源整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試點,推廣遠程醫療,逐步建立居民健康醫療信息跨機構、跨區域共享機制。(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中醫藥局負責)

  (四)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人才培養機制。研究制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辦法等文件,穩步推進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啟動訂單定向免費培養農村衛生人才項目,首批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訂單定向招生400名醫學專業學生。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轉崗培訓425名全科醫生。研究實施全科醫師特崗計劃試點和縣級公立醫院專科特設崗位計劃。積極推進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試點工作。結合高等教育“創新強校工程”,繼續開展醫學類人才培養改革,深入實施卓越醫生培養計劃,加強醫學專業建設。(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負責)

  (五)健全醫療衛生全行業監管體制。整合衛生計生監督執法資源,加強綜合監督執法體系建設。繼續深入開展整頓醫療秩序,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加大對民營醫療機構的監管力度。落實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嚴格規范診療服務行為,糾正診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收受“紅包”、回扣和過度醫療等行為。深入開展創建平安醫院活動,落實醫院安全保衛責任,完善警醫聯動機制,依法打擊“醫鬧”等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健全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等多渠道調解機制,完善醫療糾紛處理和醫療風險分擔機制。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建立信息公開、社會多方參與的監管制度。研究制訂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過快增長的實施意見。(省衛生計生委、監察廳、公安廳、司法廳、食品藥品監管局、中醫藥局,廣東保監局負責)

  (六)加強科技和產業支撐。支持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和醫療機構開展優生優育、重大疾病防治、人畜共患病防治等研究和臨床應用。支持開展醫改重大政策研究。重點做好包括化學合成藥、植物藥、天然物藥、生物藥、中間體、養生保健藥等基礎藥物和重大創新藥物研制。繼續實施創新醫療器械產品應用示范工程(十千百萬工程),推動高端醫療器械技術攻關和醫用材料技術改進,擴大市場應用。(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分別負責,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中醫藥局參與)

  (七)建立健全考核評估機制。組織開展“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中期評估和醫改監測工作,完善醫改考核方案,強化對地方落實醫改工作任務的檢查考核,抓好醫改政策落實。加強對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地區的監測、評估和指導。推行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制度。(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中醫藥局負責)

  (八)加強組織領導。省和各地級以上市醫改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共同做好醫改任務實施工作。各級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保障年度醫改任務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按時足額撥付到位。要圍繞醫改的重點、難點問題,深入研究醫改領域相關政策建議,及時總結提煉我省醫改過程中具有創新性、突破性的經驗做法。加強醫改宣傳,做好輿情監測,引導群眾合理預期,回應社會關切。(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委宣傳部,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