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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辦〔2012〕12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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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 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 ?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反映。 ? ? ?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2月20日 ? ? ? ? 廣東省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 ? 為做好“十二五”時期就業工作,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實現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相協調,根據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國務院關于批轉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國發〔2012〕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背景 (一)“十一五”時期就業工作的主要成績。 “十一五”時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省全面實施擴大就業發展戰略和積極的就業政策,著力擴大就業規模、優化就業結構、提高就業質量,取得了顯著成績。全省市場就業機制進一步健全,促進就業效應充分發揮;勞動力轉移就業和產業轉移升級協調推進,普惠制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基本建立,人力資源配置進一步優化;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就業服務均等化和就業援助精細化水平進一步提高,重點群體就業問題得到妥善解決;企業人文關懷不斷加強,勞動關系協調機制逐步健全,勞動者就業穩定性進一步增強。全省就業局勢保持穩定,為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 ? (二)“十二五”時期面臨的就業形勢。 “十二五”時期,我省就業形勢將更加復雜,就業任務更加繁重。一是勞動力供大于求的總量壓力仍然存在。“十二五”時期,我省仍處在勞動年齡人口增長高峰期,城市化過程中還有相當數量的農業富余勞動力需要轉移就業,每年需就業的勞動力達到280萬人以上。二是就業的結構性矛盾更加突出。我省產業轉型升級步伐加快,企業對技能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部分企業招工難與部分勞動者就業難并存的現象仍將存在,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農業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失業人員再就業以及就業困難群體實現就業難度依然較大。三是社會環境變化對促進就業提出了新的挑戰。社會轉型中勞動關系矛盾凸顯,勞動者利益訴求發生新的變化,穩定就業難度加大。與此同時,勞動關系調整體制機制不夠完善、公共就業服務能力不能完全滿足勞動者需求等問題仍比較突出。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的核心任務,以打造充分就業排頭省為目標,以推動實現更高質量的就業為總要求,把就業作為民生之本,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完善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構建經濟發展和促進就業良性互動機制,提升公共就業服務均等化水平,優化就業環境,提高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推進城鄉統籌就業和各類群體充分就業,進一步擴大就業規模、優化就業結構、提升就業質量,為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1.民生為本,就業優先。堅持將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位置,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頭等大事,處理好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與促進就業的關系,依靠經濟發展帶動就業增長,以擴大就業來促進經濟持續發展。 2.市場調節,政府促進。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消除制度性、體制性障礙,健全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相結合的機制。進一步強化政府在促進就業中的責任,將促進就業作為制訂、實施和調整經濟社會政策的基本目標,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就業工作。 3.統籌推進,注重公平。統籌不同地區、不同群體就業工作,加快建立平等就業制度,推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均等化,促進公共資源均衡配置,保障勞動者就業機會和就業環境公平。 4.先行先試,加快轉型。適應轉變發展方式的需要,積極探索,先行先試,解決好就業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快人力資源開發,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就業轉型與經濟社會轉型相協調,改善就業結構,提高就業質量。 (三)主要目標。 1.就業規模繼續擴大,就業結構更加優化。全省城鎮新增就業600萬人以上,扶持創業50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400萬人(其中培訓農村轉移勞動力250萬人),非農就業比例達到80%。 2.有效控制失業。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平均失業周期進一步縮短,實現零就業家庭動態歸零。 3.人力資源開發水平得到明顯提升。勞動者技能水平普遍提升,到2015年底全省高技能人才達到280萬人,占具有初級工以上職業技能資格勞動者總量的28%。專業技術人才達到550萬人。 4.統一、規范、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基本形成。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制度逐步統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實現勞動就業服務平臺全覆蓋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信息網絡實現全省互聯互通。 5.就業質量穩步提高。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2%,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0%。職工工資收入水平合理較快增長,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以上。勞動條件得到較大改善,就業穩定性明顯提高。 ? 三、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 (一)貫徹落實就業優先戰略,培育就業新增長點。 1.落實就業優先戰略。各級政府在制訂國民經濟發展計劃、調整產業結構和產業布局時,優先考慮擴大就業規模、改善就業結構、創造良好就業環境的需要,建立經濟政策對就業影響的評價機制。注重政府公共投資對就業的拉動作用,研究建立政府投資和重大項目促進就業的考核評估機制,在安排投資和確定重大建設項目時,評估對就業的影響。將擴大和穩定就業作為各級政府的重點工作,強化政府在促進就業中的重要職責。 2.著力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產業和企業。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廣東現代產業500強項目為抓手,不斷開發就業新領域,增加智力密集型就業機會。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廣開服務業就業渠道,著力提高服務業就業比重。注重發展現代農業、精細農業,挖掘第一產業就業潛力,增加農村就業機會。大力發展就業彈性高的中小企業,扶持小微企業,引導發展創新型科技企業,充分發揮各種類型的企業在吸納勞動力就業方面的作用。探索在發展綠色經濟中推進綠色就業。 3.推進產業園區集聚就業。推進產業園區就業拓展計劃,建立就業培訓與企業勞動生產率聯動機制、重點企業用工預警和就業服務制度,實行全省產業園區重大項目建設與勞動就業同規劃、同部署、同推進。用好、用足、用活各項就業扶持政策,幫助園區企業實現穩崗增崗。鼓勵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在園區內設立分校區或教學點,或以園區、企業作為實訓基地,實施“校企雙制”和“單式培訓”。 4.發展家庭服務業吸納就業。重點發展家政服務、養老服務、健康服務、社區照料服務、病患陪護服務、殘疾人居家康復服務等家庭服務業態,鼓勵家庭服務企業開拓新的服務領域。鼓勵各地設立家庭服務業扶持資金,建設家庭服務業培訓基地,開展家庭服務示范企業和服務品牌創建活動。加快制訂家庭服務業勞動用工政策及職業標準。積極推進家庭服務企業公益性信息平臺建設。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承擔發展家庭服務業的相關公共服務。 5.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貫徹落實好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完善收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財政擔保和貼息、資金補貼、場地安排等政策,改善創業環境。健全創業培訓體系,完善創業培訓政策,使有創業愿望的城鄉勞動者都能參加創業培訓并得到后續扶持。推進省、市、縣三級創業服務體系和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為創業者提供專業化的項目信息、政策咨詢、開業指導、融資支持、人力資源服務和其他跟蹤扶持。繼續推進創業型城市建設,組織創業大賽、創業典型推廣宣傳等活動,營造崇尚創業、褒獎成功、寬容失敗的良好創業氛圍。 (二)實施更加積極就業政策,形成促進就業綜合政策體系。 1.實施更加有利于促進就業的財政稅收政策。各級政府要建立就業預算資金逐步增長機制,實現由保障型支出向促進型支出轉變,滿足政策落實和就業服務工作的實際需要。完善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加強就業資金支出績效評估,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繼續加大對困難群體的扶持力度和就業專項資金轉移支付力度。落實國家有關稅收優惠和小額擔保貸款財政擔保、貼息及工作獎勵政策。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就業的作用。 2.實施更加有利于促進就業的金融支持政策。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智力密集型產業、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小微企業和自主創業的有效信貸投放,支持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和擴大社會就業。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建立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監測評估機制,加強對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提高政策落實效果。 3.實施更加有利于促進就業的對外貿易政策。轉變外貿發展方式,推進加工貿易產業轉型升級和梯度轉移,通過促進外貿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進一步帶動就業。對受貿易磨擦影響較大的行業或企業,適時采取有效措施以減少失業。鼓勵對外勞務合作,積極開展對外投資和對外承包工程,加快對外勞務合作服務平臺建設,完善雙邊勞務合作機制,拓寬對外勞務合作市場。 4.實施鼓勵勞動者多渠道、多形式就業的扶持政策。通過優惠政策和就業服務扶持勞動者自謀職業、自主就業。鼓勵和支持勞動者在小微企業就業、臨時性就業以及其他形式的靈活就業,落實好社保補貼、崗位補貼、培訓鑒定補貼、職業介紹補貼等扶持政策,完善與此相適應的勞動關系、工資支付制度,完善就業與社會保障的聯動機制,為勞動者靈活就業、流動就業或轉換工作崗位提供支持,增強就業的穩定性。 (三)優化區域和城鄉就業結構,做好重點人群就業工作。 1.建設勞動力轉移功能區。根據全省不同區域產業發展重點和勞動力布局特點,把全省劃分為勞動力重點輸出區、就近轉移區、引進提升區和優化配置區等4大轉移功能區,推行分區管理和差異化考評,實現勞動力梯度有序轉移,促進全省人力資源的區域優化配置。 2.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將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放在就業工作的首位。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計劃,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東西北地區就業。完善和落實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實施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落實高校畢業生職業培訓和鑒定補貼政策,提高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教育,做好校園供需見面活動,提升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就業滿意度。完善以實名制為基礎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制度,大力發展適合青年和各類畢業生求職就業的互聯網就業服務。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合理調整專業設置,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3.推進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完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和制度體系,健全服務、培訓、維權三位一體的轉移就業工作機制,創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范縣和全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示范區。加強省內人力資源交流合作,促進農村勞動力充分轉移。落實積分制入戶和高技能人才入戶政策,幫助異地務工人員融入城鎮。 4.加強對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建立健全城鄉就業援助制度,形成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的動態管理和針對性幫扶工作機制。完善落實就業援助政策,采取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優先推薦就業、開展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等措施,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實現穩定就業。完善落實扶持殘疾人就業政策,多渠道促進殘疾人就業。積極做好水庫移民、高寒山區移民、轉產漁民、失地農民等群體的就業工作,做好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就業援助。 5.做好淘汰落后產能企業職工安置工作。將淘汰落后產能企業職工安置工作納入各地節能減排、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整體規劃,統籌企業退出與保障職工權益工作,健全淘汰落后產能企業職工安置工作協調機制,采取積極措施,多途徑、多渠道安置職工。積極穩妥地做好職工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和轉移,扶持企業開展職工轉崗轉業培訓,穩定就業,減少失業。 (四)加大人力資源開發力度,提升勞動者就業能力。 1.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能力評價體系。深入開展技能提升儲備培訓,落實各項培訓補貼政策。推動企業建立健全內部培訓制度,完善企業培訓平臺建設,大力推進企業在崗職工技能培訓。健全以就業技能培訓基地為核心,各類職業院校和社會各類培訓機構共同參與的社會化職業培訓網絡。建設遠程職業培訓公共服務網絡平臺,構建職業培訓聯盟,健全實名制職業培訓質量監控體系。推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推進新職業開發和職業標準及題庫更新完善,鼓勵行業、企業、院校、協會和社會組織等參與國家職業標準開發和題庫建設,擴大職業技能鑒定范圍。 2.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大力實施廣東省博士后培養工程,實行企業特約研究員制度,探索設置博士后人才特區,加大對非公有制企業設站工作的扶持力度。辦好中國留學人員廣州科技交流會、深圳國際人才大會和中國(廣東)博士后人才交流與科技項目洽談會等人才交流平臺,大力吸引海外留學人才來粵工作。打造高層次人才創業平臺、小微企業孵化平臺,為企業提供融資渠道、人力資源、市場推廣等服務。實施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素質和創新能力。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產學研戰略聯盟,共建科技創新平臺和基地,合作開展人才培養。創新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引進、評價、使用、激勵、保障等政策,大力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職業化和專業化進程。 3.推進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實施南粵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加強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以及職業研究應用基地和國家級職業能力開發評價示范基地建設,完善技能人才培養、評價、選拔、使用、激勵機制和成長體系,優化技能人才發展環境。加快推進技工教育發展,推進技工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常態化,鼓勵和支持企業能工巧匠充實到技能人才培訓師資隊伍。探索構建以企業為主體、以需求為導向的新型技能評價體系,探索建立廣東省職業技能評價證書制度,推行“技能儲蓄”制度,對職工參加專項能力、模塊化培訓和崗位實訓所取得的鑒定成績予以記存,累計達到職業資格考核要求的,換發相應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評價證書。建立以技能競賽選拔高技能人才的長效機制,健全優秀高技能人才激勵制度。 (五)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提升公共就業服務水平。 1.加快建立統一規范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建立健全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制度和靈活有序的市場運行機制,逐步消除人力資源市場城鄉分割、地區分割和身份分割,促進城鄉各類勞動者平等就業。實施品牌推進戰略,加快各類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的培育和發展,推動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發展,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集群。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完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準入制度,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營造公平、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環境。 2.進一步完善公共就業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要求,加快縣級以上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把公共就業服務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切實解決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員、工作經費問題。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基層就業服務平臺建設,按照服務對象數量,合理確定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場地規模、人員配備。健全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制度,整合基層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業務,全面推進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的制度化、專業化和信息化建設。全面落實對勞動者的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對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和對特定群體的專項就業服務,不斷創新就業服務模式。加快推進充分就業社區(村)建設。 3.加快人力資源服務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遠程見工系統和“鎮鎮通”信息網建設,實現省、市、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五級互聯互通。開發建設“廣東就業e地圖”等新型就業信息服務平臺,提升公共就業服務效率,促進供求有效對接。 4.加強失業預防和調控。健全勞動力資源調查和失業統計制度,完善就業與失業登記管理辦法和城鎮調查失業率統計。完善失業動態監測制度,擴大失業動態監測和用工定點監測規模,探索建立就業景氣預測監測系統和廣東省充分就業指數。建立完善失業預警和調控機制,對結構調整和重大災害及遇到危機情況下出現的失業風險進行積極預防和有效調控。將失業人員組織到相應的就業培訓、指導、服務、援助等就業準備活動中,縮短失業人員失業周期,分散失業風險。 (六)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1.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著力提高小微企業和異地務工人員勞動合同簽訂率。全面推進創建和諧勞動關系示范區工程,大力推行集體協商制度,引導企業加強人文關懷、改善用工環境。 2.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建設。指導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內部協調調解機制,推進鄉鎮、街道基層調解組織建設,指導行業協會、商會等建設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形成多層次、廣覆蓋的調解網絡。建立健全重大集體勞動爭議應急調處機制和裁審銜接機制,依法、公正、及時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推進地級以上市、縣(市、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建設,實現仲裁機構實體化、隊伍專業化、場所標準化、經費制度化。 3.實施積極的工資分配和社會保障政策。進一步完善最低工資標準制度,全面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建立健全企業工資共決機制和正常增長機制,切實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建立和完善工資指導線、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指導制度,建立統一規范的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健全就業與社會保險聯動機制,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 4.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工作體系建設。全面推進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絡化建設,提高監察執法效能。推進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標準化、隊伍職業化、執法規范化建設,推動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量向基層延伸。建立完善欠薪預警報告、工資支付重點檢查等制度,及時糾正企業克扣或拖欠工資的行為。 四、重點建設項目 (一)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建設工程。 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的主要功能是以培育創業主體為目標,充分發揮政府組織協調和政策引導作用,為創業者提供低租金、低費率和一站式創業服務。“十二五”期間,珠江三角洲地區每個地級以上市建設一個以上國家級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其他地區每個地級市至少建設1個以上省級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至2015年,全省每個縣(區、市)建設1個縣級創業孵化基地,逐步構建省、市和縣三級創業孵化體系。 (二)全省就業失業動態監測系統建設。 全省就業失業動態監測系統的主要功能是從勞動力輸入、輸出兩方面和人力資源市場等渠道開展多維監測統計,并借助信息化手段實現網上直報,及時掌握人力資源供求動態,為研判就業形勢,制訂就業政策提供決策支持。重點推進全省就業失業動態監測網上直報系統建設及企業、行政村、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省級產業園區和各市人力資源市場供求監測擴面,到2015年,定點監測覆蓋10000家企業、200個行政村、200家人力資源中介機構,并覆蓋所有省級產業轉移園區和全省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市場。 (三)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工程。 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工程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就業與失業管理、就業服務與就業援助、信息監測與市場監督、統計管理和決策支持等,重點推進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網絡、信息管理系統、公共服務網站、廣東就業服務e地圖、數據中心等建設,構建網站、手機、電話等多位一體的現代信息服務平臺,實現業務流程全省統一、業務數據全省集中共享,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全面、便捷的信息服務和網上自助服務。該工程是省集中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一體化信息系統項目的組成部分,“十二五”期間,初步構建全省一體化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信息網絡覆蓋100%街鎮和80%以上的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四)區域勞動力轉移示范區建設項目。 圍繞勞動力轉移功能區和產業布局,促進勞動力轉移、優化、提升,每年認定100個以上示范縣(鎮或村),實行區域績效考核與相關專項資金激勵機制掛鉤,支持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平臺、人力資源市場網絡建設,通過示范區建設帶動全省約60%新增農村勞動力有組織轉移,并組織50%以上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參加技能培訓。重點推進全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職業技能培訓示范基地建設,每年在四類功能區中選取100個以上特色培訓項目和具有行業代表性的勞動力轉移品牌進行培育,通過品牌打造促成每年轉移80萬人、培訓60萬人目標的完成。 (五)校園對接產業園建設項目。 組織優質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對接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區,通過招生即招工的“校企雙制”培養模式,將新成長技能勞動力配置到園區。同時,鼓勵有條件的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在園區設立校區或分校,為園區企業提供針對性強的技能提升培訓和技能鑒定服務,滿足園區企業對技能勞動力的需求。 五、強化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分工。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結合實際分解目標任務和分工安排,并把重點指標完成情況納入政府綜合考核體系,確保規劃各項目標任務得到落實。充分發揮就業聯席會議機制的作用,及時協調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牽頭加強規劃總體實施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并抓好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各級財政要加大對就業工作和重點項目的投入力度,保障政策落實和重點項目順利實施。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社會團體作用,調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擴大和穩定就業的積極性。 (二)加強能力建設,完善工作措施。 加強就業領域基礎理論和重大政策前瞻性研究,推動科研創新及成果運用。實施提升公共就業綜合服務能力的重大項目,將就業政策措施和重大項目有機結合,提升就業領域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服務能力。加強就業領域信息化建設,積極為城鄉勞動者提供就業信息、就業咨詢、就業培訓等公共信息服務,建立跨地區的就業服務信息共享、協同機制。推動就業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和科學化。 (三)加強監測評估,營造良好氛圍。 建立規劃實施情況監測、評估和績效考核機制,加強監測評估能力建設,強化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密切關注各地規劃實施進度,加強規劃實施的宏觀指導,做好年度計劃、地方規劃與本規劃目標任務的銜接。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努力營造有利于勞動者就業的良好輿論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