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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辦〔2012〕5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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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發展家庭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家庭服務業是以家庭為服務對象,向家庭提供各類勞務、滿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務行業。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家庭服務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0〕43號),進一步推動我省家庭服務業加快發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發展目標 堅持市場運作與政府引導相結合、政策扶持與規范管理相結合、滿足生活需求與調整產業結構相結合、促進就業與維護權益相結合,進一步完善扶持家庭服務業發展的政策體系,推動形成多層次、多形式發展的家庭服務市場和經營機構,加快家庭服務業市場化、產業化、社會化,規范家庭服務業市場秩序。“十二五”期間,扶持培育100個家庭服務業龍頭企業,全省家庭服務業新增就業30萬人,從業人員技能素質明顯提升,持證上崗率達60%以上。到2020年,惠及城鄉居民的家庭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家庭服務內容更加豐富多樣,家庭服務需求基本得到滿足。 二、加強家庭服務業發展的統籌指導 (一)統籌引導各類業態發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消費變化,因地制宜、因時而宜發展各類家庭服務業態和項目。重點發展家政服務、養老服務、健康服務、社區照料服務和病患陪護服務等業態,合理布局社區家庭服務網點,滿足家庭的基本需求。積極發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管家、家庭教育服務項目,滿足家庭的特色需求。加快社會養老、殘疾人居家康復服務體系建設,積極發展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專業化養老服務機構,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辦養老服務設施運營,開展多層次的養老服務;鼓勵發展殘疾人居家服務。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逐步發展面向農村尤其是中心鎮的家庭服務。 (二)培育發展家庭服務市場。鼓勵家務勞動社會化,積極擴大家庭服務需求。充分利用互聯網開展家庭服務業論壇,宣傳家務勞動社會化新觀念。提升傳統家政服務業水平,促進行業發展理念、業態和模式創新,走集約化、專業化、連鎖化發展道路,同時適應人口老齡化和生活節奏加快等趨勢,不斷開發和提供新型服務。鼓勵開發家庭服務業公益性崗位,適宜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應當納入,并不斷擴大覆蓋范圍。政府面向困難群眾提供的家庭服務類公共產品,要按照市場機制向社會購買。各地區家庭服務市場要向外地企業開放,不得設置市場壁壘。 (三)培育發展家庭服務經營機構。以非公有制經濟為主,鼓勵各類資本投資創辦家庭服務企業,鼓勵各種社會力量創辦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提供家庭服務。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等組織發展多種形式的家庭服務機構。引導行業通過兼并、聯合、重組等方式,形成一批擁有自主品牌、管理規范、運作良好、示范性強的龍頭企業。積極引進國內外行業龍頭企業、領軍人才或戰略投資者,引導有條件的家庭服務企業規模化、網絡化、品牌化經營,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開展技術、管理和服務創新,培育具有地區鮮明特色的經營服務品牌。“十二五”期間,扶持培育員工制百強龍頭企業,其中廣州、深圳市各10家以上,珠江三角洲地區其他地級市各5家以上、東西北地區每個地級市各3家以上。積極發展中小型家庭服務企業,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中小企業扶持發展范圍,為企業設立、經營等提供便捷服務,充分發揮中小型家庭服務企業在行業發展中的基礎性作用。 (四)加強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把家庭服務從業人員作為全民技能提升培訓和“雙轉移”技能培訓的重點,科學制訂職業技能培訓規劃,利用現有資源,建設一批集先進性、公益性、示范性為一體的家庭服務業職業培訓示范基地和實訓基地。強化師資培養,明確資質要求,編寫統一培訓教材和考試題庫,規范培訓內容,確保培訓質量。培育特色培訓品牌,繼續實施“家政服務工程”,重點推進實施家政服務員、養老護理員和病患陪護員定向性、訂單式培訓,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政策,對參加培訓的農村貧困家庭人員提供培訓期間的生活補貼。建立職業培訓機構動態管理和培訓檔案管理制度,提升職業培訓綜合管理服務水平。加快家庭服務業經營管理等各類高素質人才的培養。 (五)建設公益性信息服務平臺。規范信息服務平臺建設標準,整合資源,建立全省統一的家庭服務信息網絡和電話呼叫系統,同步進行面向殘疾人的信息無障礙建設。建立家庭服務機構資質、服務內容、服務質量、誠信經營情況和服務品牌等資信查詢功能,健全從業人員個人技能培訓鑒定經歷、個人從業情況、服務監督評價等資信查詢功能。搭建全省覆蓋城鄉、便捷高效、資源共享的家庭服務業公益性信息服務平臺。 (六)發揮社區的重要載體作用。實施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程,統籌社區內家庭服務業發展,將洗染、廢舊物資回收利用、家用電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社區保潔、社區保安等需要就近提供的家庭服務站點,納入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合理布局,通過依托各類社區服務設施改造建設、以獎代補等方式,為家庭服務機構提供場所設施。鼓勵不設服務場所的各類家庭服務機構與醫療服務機構、社區管理和服務機構等加強合作,增強可持續發展的能力。支持大型家庭服務企業運用連鎖經營等方式到社區設立各類便民站點。加快社區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建設,支持社區居民自治組織為家庭提供信息服務,支持社會組織開展互助志愿服務活動。 三、建立健全家庭服務業扶持政策體系 (一)放寬市場準入條件。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以外,家庭服務業面向各類資本開放。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從事家庭服務業,依法放寬出資數額和出資方式限制。注冊資本為10萬元以下的家庭服務業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除外),可申請免繳首期注冊資本,在兩年內繳足出資。申請設立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的,出資數額不受限制。允許投資者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債權、股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還可以勞務出資。對守法經營,因資金暫時緊張無法按期出資的家庭服務業企業,允許其申請延長出資期限(延長期限不超過兩年) (二)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將家庭服務業納入省級現代服務業發展引導專項資金扶持范圍,將符合條件的家庭服務業企業納入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小企業創業基地和中小企業信息服務網絡給予積極扶持。用于社會事業和民生工程的資金,要將發展家庭服務業納入扶持范圍。各地就業專項資金可用于進一步扶持家庭服務業較快發展和促進就業,具體標準和程序按廣東省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規定執行。對年營業額達到300萬元以上、吸納就業較多的員工制家庭服務企業,按企業當年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人數給予一定標準的獎勵,主要用于企業品牌形象宣傳推廣、改造和更新企業設施設備等方面,具體辦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另行制訂。 (三)實行稅費減免優惠。認真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4號),對符合條件的家庭服務業企業、從事家庭服務業的個體經營者及時落實有關稅收優惠政策。中小型家庭服務企業如因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申請延期繳納。符合條件的員工制家庭服務企業免征3年營業稅。小型微利家庭服務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退役士兵、畢業不超過兩年的大中專院校和技工院校畢業生從事家庭服務業個體經營的,自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自登記注冊之日起免交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四)鼓勵各類人員到家庭服務業就業創業。家庭服務企業招用本省戶籍就業困難人員、應屆大中專院校和技工院校畢業生、農村貧困家庭勞動者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后,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在家庭服務業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實現自主創辦家庭服務企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應屆大中專院校和技工院校畢業生,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后,可給予一次性創業資助。高校畢業生從事家庭服務業的,在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工作崗位時按有關規定視同基層工作經歷。對當年新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家庭服務企業,可按規定申請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兩年。 (五)強化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加快完善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街道(鄉、鎮)和村(居)就業創業服務平臺建設,為家庭服務業發展提供多元化、規范化、專業化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為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免費提供政策咨詢、就業信息、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為自主創業人員提供開業指導、創業培訓、小額擔保貸款、人事勞動檔案保管和跟蹤服務等“一條龍”服務;為家庭服務機構招聘人員和家庭雇傭家政服務員提供推薦服務。整合并提升現有勞務基地資源,培育和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家庭服務勞務品牌。 (六)其他促進政策。編制城鄉規劃要充分考慮家庭服務業發展需求,在舊區改造和新區建設中優先考慮養老服務等家庭服務站點發展的需要。在供地安排上適當向養老服務等家庭服務機構傾斜。簡化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審查程序,申辦從事家庭服務業的個體工商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申請人可以持市場主辦單位、開發小區(含工業小區、科技園區)管委會、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辦理注冊登記。完善家庭服務業的價格政策,養老服務機構與居民家庭用電、用水、用氣、用熱同價,其他家庭服務機構逐步實現不高于工業用電、用水、用氣、用熱價格。鼓勵支持商業保險機構與家庭服務行業協會合作,積極開展家庭服務業職業責任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險種試點工作,探索建立家庭服務業強制責任險制度。 四、規范家庭服務業市場秩序 (一)推進職業技能鑒定。根據行業發展需要,積極提出家庭服務業職業開發計劃,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完善家庭服務業職業分類。借鑒港澳地區以及國際先進的從業人員培養評價體系,大力開發家庭服務業新職業標準。逐步引入以市場為導向的職業技能水平與薪酬掛鉤機制,引導從業人員積極參加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考核。鼓勵用工家庭優先選擇持有家庭服務業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從業人員。 (二)依法規范家庭服務機構從業行為。為家政服務機構招聘人員、為從事家庭服務人員求職提供職業中介服務的機構,應當遵守有關職業中介機構管理的規定。開展市場清理整頓,加大日常監管力度,嚴肅查處違法經營行為,堅決取締非法職業中介。依托行業協會積極開展家庭服務業標準化試點工作,加快制訂出臺家庭服務業地方性規范標準。以中介名義介紹家政服務員但定期收取管理費等費用的機構,要執行員工制家政服務機構的勞動管理規定。 (三)維護家政服務人員的權益。加快推動各類用工單位、家庭消費者和從業人員之間相互簽訂用工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員工制家庭服務機構應按規定與其從業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簡易勞動合同;引導家庭與自行雇用的非員工制家政服務人員簽訂雇用協議,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督促家庭服務機構及家庭服務消費者保障家庭服務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權益和休息休假權利。建立多渠道維護從業人員權益機制,及時妥善處理家庭服務機構與從業人員之間的勞動爭議。對家庭與非員工制家政服務員之間因履行協議引起的民事糾紛,引導當事人依法通過人民調解、行業協會調解、訴訟等渠道解決。 (四)鼓勵從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家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鼓勵非員工制城鎮戶籍家政服務員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自愿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非員工制農業戶籍家政服務員可以自愿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自愿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鼓勵非員工制家庭服務員自愿參加商業意外傷害保險。 五、強化家庭服務業發展的組織領導和協調 (一)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省建立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的省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部門間協調工作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要根據本地實際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發展家庭服務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統籌協調力度。 (二)加快發展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建立家庭服務業行業協會,制訂行業服務公約和行業服務標準,健全行業自律機制,推進誠信體系建設,推動行業規范發展。加強對家庭服務業行業協會的業務指導和支持,可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鼓勵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承擔相關公共服務。 (三)建立調查統計制度。建立家庭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完善調查方式和手段,及時了解、客觀分析我省家庭服務業供求狀況及發展趨勢,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選擇部分不同用工形式或經營形式的家庭服務企業和靈活就業個體作為定點定期抽樣調查和信息監測對象。家庭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由各級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協調機制牽頭單位負責組織落實。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大力宣傳發展家庭服務業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家庭服務從業人員的社會貢獻、創業典型、勞動模范,引導家庭及社會尊重家庭服務從業人員。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創造的有益經驗,對作出突出成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努力營造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家庭服務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