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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2011〕13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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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廣東省全民健身實施計劃 (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東省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1-201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 廣東省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1—2015年) ? 為進一步發展我省全民健身事業,廣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提高城鄉居民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全民健身計劃(2011-2015年)的通知》(國發〔2011〕5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計劃。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設幸福廣東為主線,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為目標,堅持體育事業公益性,深入貫徹實施《全民健身條例》,大力抓好場地、組織、活動和服務四大網絡建設,逐步完善符合省情、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促進全民健身與競技體育協調發展,擴大競技體育群眾基礎,加快體育強省建設進程;保障公民參加體育健身活動的合法權益,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城鄉居民身體素質、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促進社會和諧和文明進步,為建設幸福廣東作出積極貢獻。 二、目標任務 到2015年,城鄉居民體育健身意識進一步增強,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顯著增加,人民群眾身體素質明顯提高。群眾體育各項指標位居全國前列,形成覆蓋城鄉比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 (一)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不斷增加。體育健身成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比例達到45%以上。在校學生每天至少參加1小時的體育鍛煉活動。老年人、殘疾人參加體育鍛煉人數比例不斷提高。 (二)城鄉居民身體素質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的合格水平以上人數比例超過90%,其中達到良好以上水平的人數占45%以上。在校學生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合格水平以上人數比例超過90%,其中達到優秀標準的人數占25%以上,耐力、力量、速度等體能素質明顯提高。 (三)公共體育健身設施有較大發展。加快形成各級各類體育設施布局合理、互為補充、覆蓋面廣、普惠性強的網絡化格局。全省各類體育場地達到9.6萬個以上,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2平方米以上。各地級以上市均建有體育館、體育場、游泳池和2萬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廣場(公園)。80%以上的縣(市)建有體育館、體育場、游泳池和1萬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廣場(公園)。70%以上的市轄區建有體育館(或使用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的室內全民健身中心)、游泳池、體育場(或1萬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廣場)。鄉鎮普遍建有3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廣場,并擁有能開展籃球、足球、游泳、田徑等項目的活動場所。60%以上的街道建有15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小廣場。社區和有條件的自然村建有便捷、實用的體育健身設施。60%以上的城市公園建有體育健身設施。改善各類公共體育設施的無障礙條件,各類體育設施的開放率和利用率有較大提高。 (四)全民健身組織網絡更加健全。各縣(市、區)普遍建有體育總會、單項體育協會、行業體育協會及相關人群體育協會。各類健身俱樂部、健身活動站(點)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有較大發展。機關、企事業單位普遍建有體育組織。90%以上的鄉鎮(街道)建有體育組織,8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有體育健身站(點)。形成遍布城鄉、規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會化全民健身組織網絡。 (五)全民健身活動廣泛開展。定期組織舉辦體育大會、綜合性運動會與單項體育競賽活動,堅持開展經常性、傳統性、品牌性的全民健身活動,大力普及田徑、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籃球、排球、網球等競技性強、普及面廣的體育運動項目,不斷推出適合不同人群、地域、季節的全民健身新內容和新方法。不斷拓展全民健身內容,大力開展公園體育、廣場體育、綠道體育、社區體育、鄉村體育、家庭體育等體育活動。 (六)全民健身指導和志愿服務隊伍進一步發展壯大。完善省、市、縣三級社會體育指導服務體系,各地級以上市普遍建有社會體育指導員協會,80%的縣(市、區)建有社會體育指導員協會,60%以上的鄉鎮(街道)建有社會體育指導員指導站。全省獲得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證書的人數達到15萬人以上,獲得社會體育指導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數達到1萬人以上。社會體育指導員綜合素質和服務水平顯著提高。組織優秀運動員、教練員、學校體育教師廣泛開展義務健身輔導,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組織落實、結構合理、覆蓋城鄉、服務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務隊伍。 (七)科學健身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大力宣傳推廣科學健身方法,積極開展體質測定、運動能力評估。不斷健全國民體質監測網絡,通過對公民進行日常體質測試,依據個人體質狀況提供有針對性的科學健身指導服務,增強全民健身的吸引力。 (八)全民健身服務業發展壯大。初步建成規范有序的體育健身休閑市場,城鄉居民體育健身消費意愿明顯增強,體育健身服務從業人員水平不斷提高、人數有較大增加,培育和形成一批實力雄厚、技術力量強的體育健身服務企業和品牌。 三、實施內容 (一)大力發展城市社區體育。各地將社區體育工作作為社區建設的基本內容,統籌規劃,加大投入,以街道和社區體育設施建設為重點,不斷改善社區居民體育健身環境和條件,提供基本公共體育服務。街道辦事處要整合轄區企事業單位、學校的體育設施和體育人才等資源,做到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推動社會體育與職工體育、學校體育共同發展。扶持社區居委會提高公共體育服務能力,推進社區全民健身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充分發揮社區體育健身俱樂部、社區全民健身指導站、文體活動站以及晨晚練點的作用,積極組織開展社區體育健身活動。 (二)加快發展農村體育。各地將發展農村體育納入當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統籌城鄉全民健身事業發展,促進城鄉體育資源和公共體育服務均衡配置,逐步建成城鄉一體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充分發揮鄉鎮綜合文化站等基層文化體育組織和服務設施的作用,利用傳統節日和農閑季節,廣泛組織開展適合當地特點、群眾喜聞樂見的體育健身活動。 (三)切實加強青少年體育。堅持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把增強學生體質作為學校教育的基本目標和重要評價內容。進一步健全學校體育工作機制和督導制度,提高體育教學質量。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廣泛深入開展學生陽光體育運動,保證在校學生每天參加1小時的體育鍛煉。加強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體育特色學校、青少年戶外體育營地建設,辦好各級、各類體育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積極開展課余體育訓練,倡導科學、健康的體育健身觀念和生活理念,促進青少年學生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完善學校、社區、家庭相結合的青少年體育網絡和聯動機制。 (四)重視發展老年人體育。廣泛開展經常性的老年人體育健身活動,不斷創新適合老年人特點的體育健身項目和方法。支持老年人教育機構開設體育課程,老年人活動中心設置適合老年人體育活動的設施,公共體育設施為老年人參加體育健身活動提供便利和優惠,社區服務兼顧老年人體育健身服務。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老年人體育服務機構和體育健身設施。 (五)大力推進殘疾人體育。培養為殘疾人服務的體育教師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組織開展殘疾人體育健身活動。實施“助殘健身工程”,公共體育設施進行必要的無障礙改造,為殘疾人建設就近方便的體育健身設施。研究開發適合殘疾人身心特點的體育健身康復手段。特殊教育機構和普通學校要重視做好殘疾學生體育工作,提供適合殘疾學生特點的體育健身與體育康復項目。 (六)著力推動職工體育。充分發揮工會、行業體育協會、職工體育協會的作用,推動職工體育發展,開展符合單位特點和職工喜聞樂見的體育健身和競賽活動。鼓勵企業制訂針對職工的體育健身指導方案,為職工參與體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時間保障。堅持工間(前)操制度,開展《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達標測驗和體質測試活動,有條件的單位可每年定期舉辦全民健身運動會。積極開展進城務工人員體育活動。完善職工體育與社區體育互補機制。 (七)積極發展民族民間傳統體育。建立健全基層少數民族體育協會和傳統體育項目協會,重視培養少數民族體育教師、社會體育指導員和高水平體育人才。重視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的發掘整理和推廣工作,建立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基地,普及推廣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弘揚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廣泛開展民族傳統體育教育活動,舉辦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展示和競賽活動。 (八)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與競賽。遵循“因地制宜、業余自愿、小型多樣、就近就便”的原則,開展形式多樣的全民健身活動,提高活動的普遍化、經常化、科學化、社會化水平。結合“全民健身日”、體育節、節假日等時間節點,組織開展各類內容豐富、具有品牌特色的全民健身大型主題活動,并形成相對固定的活動體系。充分發揮各級體育總會、各行業體育協會、各單項體育協會及群眾性體育組織作用,經常性地組織開展各具特色、民族傳統、小型多樣的群眾性體育活動。結合實際,打造一批貫穿全年、涵蓋全省、影響力大、參與面廣、示范性強、形成傳統的全民健身項目精品。加強群眾體育競賽活動的組織策劃,辦好全省體育大會和面向大學生、中學生、少數民族、殘疾人、職工、農民等人群的運動會,定期組織舉辦單項群眾體育比賽。市、縣(市、區)、鄉鎮(街道)積極組織舉辦群眾性運動會和單項體育競賽活動。農村、城市社區可根據各自的特點積極組織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簡便易行的競賽活動。堅持淡化錦標、重在參與、勤儉辦賽、簡化活動的原則,創新辦賽模式。 (九)推行國民體質測定和體育鍛煉標準化。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國民體質監測制度,加強監測隊伍建設,擴大測定范圍。在有條件的鄉鎮(街道)設立國民體質監測點,確保常年體質測定工作覆蓋至鄉鎮(街道),定點至行政村(社區)。完善相關信息發布制度,定期公布國民體質測定結果。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廣泛開展達標活動。推行《業余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建立證書證章激勵制度,引導城鄉居民經常、持久地參加體育健身活動。 四、工作措施 (一)構建環珠江體育圈。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制定的《珠江三角洲文明城市群建設實施綱要》(粵辦發〔2010〕35號),鼓勵和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區建設規模較大、設施齊備、特色鮮明的全民健身中心和體育主題公園。進一步整合珠江沿線地區體育資源,建設一批功能齊全、滿足體育運動休閑需求的全民健身精品工程,打造珠江兩岸全民健身示范區。充分發揮環珠江體育圈城市的體育資源優勢,組織舉辦國際、國內知名體育比賽。大力開展環珠江體育圈全民健身活動,創新環珠江體育圈全民健身大聯動組織形式,由珠江三角洲地區9個市輪流主辦環珠江體育圈全民健身大聯歡活動,推動國家級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建設。 (二)打造綠道體育帶。以省立綠道網為依托,有效整合綠道沿線體育資源,加快省立綠道體育帶健身設施配套建設,設立完善休閑體育驛站和旅游生態體育活動站點,著力構建集體育、休閑、旅游于一體的綠道體育帶。根據生態型、郊野型、都市型綠道功能和地域特色,積極開發生態型休閑體育活動項目,組織城鄉居民開展健步走、健步跑、健身展示等形式多樣的綠道體育健身活動,創建以綠道慢跑、健步等為主題的綠道品牌賽事,打造一批國家級健身步道(綠道)示范工程和國家級全民健身戶外活動基地。組織開展廣佛肇、珠中江、深莞惠聯動,逐步延伸到全省的綠道自行車拉力賽、越野挑戰賽等全民健身品牌賽事。 (三)加強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按照國家有關公共體育設施用地定額指標規定,在各地制訂的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保證城鄉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的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區及舊城改造要按照當地城鄉及國家有關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標準,設計建設公共體育設施。加強農村和城市社區等基層公共體育設施建設,重點實施鄉鎮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和社區多功能運動示范工程。進一步加強進城務工人員聚居地、城鄉結合地和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場所的體育設施建設。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工業園區結合實際建設體育設施。引導社會力量捐助建設公共體育設施。 (四)提高體育設施利用率。公共體育設施應當根據其功能、特點向公眾開放,并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對學生、老年人和殘疾人優惠或者免費開放。學校在課余時間和節假日要向學生開放體育設施,在保障學校正常工作秩序和確保校園安全的前提下,積極創造條件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對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的學校給予經費補貼,并為學校辦理有關責任保險。積極創造條件將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加強對公共體育場地的管理和體育設施的維護更新,提高其使用效率。 (五)加強全民健身組織建設。在強化省、市、縣(市、區)體育機構基礎上,加強各級體育總會、單項體育協會、行業體育協會以及服務老年人、殘疾人、少數民族、農民、職工、學生的體育組織建設,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日常管理工作,不斷提高規范化服務水平,并逐步將體育管理工作延伸到農村(社區)。推進鄉鎮(街道)體育組織建設,支持村(居)委會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建立群眾性體育組織。積極引導有條件的學校、社區、體育場館建立體育俱樂部。建立覆蓋廣泛的全民健身指導站、文體活動站等。 (六)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體系,加快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基地建設,加大培訓力度,不斷壯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提高對群眾健身指導服務質量和水平。積極發展職業社會體育指導員,對以健身指導為職業的社會體育指導人員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嚴格職業技能培訓、考核、認證工作。從事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健身指導的職業社會體育指導員,必須獲得社會體育指導員職業資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管理,建立和完善省、市、縣社會體育指導員協會組織,并延伸擴展到鄉鎮、街道,形成省、市、縣和鄉鎮(街道)四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組織網絡。完善社會體育指導員登記注冊管理制度,建立經費投入和激勵機制,為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 (七)廣泛開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務活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務登記制度和培訓制度,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務隊伍的專業化水平和服務質量。立足基層,堅持示范推廣活動與日常健身指導服務活動有效結合,推廣實施多元化服務項目,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務長效機制,樹立崇尚互助、強健體魄的良好社會風尚。 (八)促進全民健身服務業發展。積極扶持體育健身休閑場所運營和體育健身休閑用品開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體育健身休閑產業,推動體育健身休閑產業發展。圍繞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化的體育需求,豐富體育產品和服務供給,促進體育與文化、醫療、教育、旅游相結合,相互帶動,共同發展。加快推行體育服務質量認證制度,建立和完善體育服務規范,提高全民健身服務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府公共體育服務職能。各地要把全民健身工作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領導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全民健身事業發展;要把全民健身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明確發展目標和保障措施,細化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將全民健身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目標考核體系,強化督促檢查,嚴格獎懲,確保工作落實。各級體育行政部門要突出以群眾體育為中心,切實加強對全民健身工作的組織協調,認真研究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內容,制定公共體育服務措施,創新公共體育服務模式和方法,擴大城鄉公共體育服務的覆蓋面,提升公共體育服務質量,推進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充分發揮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各行業和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形成推動全民健身事業發展的強大工作合力。 (二)加大對全民健身事業的財政投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將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并隨著國民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增長逐年增加經費投入,重點加大對基礎設施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動的經費投入。留歸各級體育主管部門使用的體育彩票公益金,要根據國家規定按不低于60%的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業,并加強監督管理。各地要有針對性地設計安排發展全民健身的工程項目,并納入本地的民生工程在人力、物力和財力上予以重點保障。 (三)積極實施引導社會興辦全民健身公益事業的政策。積極培育基層和民間體育社團,推動體育中介機構、非盈利組織、志愿者團體和各類體育企業發展全民健身事業,加快全民健身事業的社會化進程。充分調動全社會興辦全民健身事業的積極性,拓寬社會資源進入全民健身事業的途徑,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事業投入。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完善財政、金融和土地等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捐贈、出資興辦全民健身事業。社會力量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全民健身事業的公益性捐贈,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部分,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 (四)加強信息服務和法制建設工作。加快推進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務網絡建設,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務能力。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基礎數據統計體系,加強全民健身科研工作,推動體育健身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應用,提高全民健身科學化水平。完善全民健身法規體系,加快擬定《廣東省全民健身條例》及實施方案,加強相關執法檢查監督。加快研究制訂《〈廣東省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1-2015年)〉實施情況評估標準》。 (五)加強對全民健身的宣傳。利用各類媒體廣泛宣講科學健身知識,教授運動健身方法,普及運動健身科學知識,提高人民群眾科學健身素養。利用“全民健身日”、重大體育賽事及各種體育活動開展宣傳工作,大力倡導健康生活方式,開展“終身體育”教育,引導廣大群眾樹立科學的健身觀,在全社會形成崇尚和參加體育健身的社會風氣。 六、組織實施 本實施計劃在省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省體育局會同有關部門、群眾組織和社會團體共同施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依照本實施計劃,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全民健身實施計劃,并由體育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組織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國家《全民健身計劃(2011-2015年)》和本實施計劃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對為全民健身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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