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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2011〕12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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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大節能工作力度確保完成 “十二五”節能任務的意見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十屆八次全會精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大節能工作力度,確保完成我省“十二五”節能任務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十二五”節能工作的重大意義 “十一五”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省節能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全面完成了“十一五”節能目標,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按照國家工作部署,我省“十二五”期間單位生產總值能耗須下降18%。目前,我省城鎮化和工業化步伐繼續快速推進,能耗仍將持續增長,節能空間十分有限,任務異常艱巨。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認清我省節能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深刻認識加強節能工作對提高我省產業核心競爭力、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的決策部署上來,把節能降耗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十二五”節能任務順利完成。 二、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圍繞“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這一核心任務,嚴格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建立節約型、清潔型、生態型產業結構,大力推進技術節能、結構節能、管理節能,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創新機制、加強監管,在全省推廣普及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生產、生活和消費方式,構建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驅動、全民參與的節能新格局,確保完成我省“十二五”節能目標任務。 (二)主要目標。 “十二五”期間,全省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下降18%,降至0.544噸標準煤/萬元,其中: ——重點領域單位增加值能耗大幅降低。到2015年,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0%,交通業、農業單位增加值能耗均下降18%,建筑業完成節能量660萬噸標準煤。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年用電量、公共機構人均年綜合能耗量分別下降13%和11%. ——重點用能單位完成既定節能目標。省重點用能單位實現節能量1500萬噸標準煤,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節能任務。 ——主要產品單位能耗力爭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電力、石化、鋼鐵、有色金屬、造紙、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8大耗能行業單位產品能耗水平力爭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三、嚴格用能管理 (一)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參照國家對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指標設定和分解落實方法,結合我省實際,確定能源消費總量目標,建立能源消費目標分解指標體系,制訂科學合理的分解方案下達各地執行。通過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積極引導全省各地大力發展低碳產業和循環經濟,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建立新上項目與能源消費增量和淘汰落后產能“雙掛鉤”機制,引導各地將能源消費增量指標主要用于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項目。對關系國計民生而當地增量指標不足的項目,探索建立能源消費指標市場交易機制。 (二)實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未經或未能通過審查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核準和備案,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建立節能評估審查與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共同約束機制,嚴控新上“兩高”(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項目。把能效指標作為衡量引進項目質量的重要標準,綜合考慮本地區能源消費增量和環境容量指標,提高項目準入門檻。 (三)建立健全能耗限(定)額標準體系。完善重點耗能行業強制性能耗限額和公共機構等非工業領域能耗限額標準體系。研究制定分類建筑用能定額標準和建筑節能設計規范,加快制修定重點耗能行業節能評價和監測等地方標準,大力推動節能環保標準化工作。對尚未制定國家和行業節能標準的用能產品,抓緊制定地方節能標準;對已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用能產品,研究制定更嚴格的地方節能標準,積極探索建立以能效領先水平為目標的“領跑者”制度。 (四)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監管。擴大重點用能單位范圍,將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企業納入省級監管范圍,鼓勵各市將監管范圍擴大到3000噸標準煤以上企業,有條件的地區可擴大到1000噸標準煤以上企業,同時制定與地方節能指標相銜接的企業“十二五”節能指標。完善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季報制度并逐步過渡到月報,嚴格落實重點單位節能目標責任制。 四、加強重點領域節能 (一)在工業領域,重點發展資金技術密集、低能耗的先進制造業,大力發展知識密度高、綜合效益好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傳統產業節能綠色化改造。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全面推進清潔生產,加強資源綜合利用,進一步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鼓勵提前淘汰限制類產能和設備。優化能源結構,合理增加西電接收電量,優化發展火電,適度建設天然氣發電等調峰電源,積極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 (二)在建筑領域,逐步將建筑能耗指標納入城鄉規劃許可條件,從源頭上控制建筑能耗。建立可再生能源應用補貼機制,推動30%新建建筑采用可再生能源。在珠三角9市開展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試點。加強對高耗能建筑的審計和監管,穩步推進節能監管平臺建設。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建筑設計和施工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城鎮新型墻體材料使用率達到98%以上。 (三)在交通領域,積極發展節能低碳的智能高效交通系統,逐步提高軌道交通運輸和地面公交出行分擔率,加快公路運輸的信息化和智能化進程,推進軌道交通電氣化建設和運輸裝備改造升級。嚴格執行車輛燃料消耗量限額標準,對實載率低于70%的客車線路不得投放新的運力。加快內河水運發展,推進大宗貨物水路運輸;加強港口、船舶運力結構調整,推廣節能環保型運輸船舶。 (四)在公共機構和商貿酒店領域,建立公共機構和商貿酒店能耗統計平臺,全面實施公共機構能耗定期報送制度,逐步推行省重點商貿酒店能源利用情況網上季報制度。大力推進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系統節能工作,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力爭實施建筑節能標準改造的公共機構建筑占比達30%以上。實施節能型示范高校工程,構建校園能耗實時監控平臺,實現高校學生人均綜合能耗指標下降15%,建成節能型示范高校40所。 (五)在農業領域,加大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質能推廣應用力度,建設生物質固化成型燃料開發試點。力爭新建農戶用沼氣10萬戶,扶持750個養殖場建設大中型沼氣工程,推廣農村經濟適用型太陽能熱水器15萬臺。完善全省農村節能技術改造措施,開展全省農村建筑節能示范工作。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農業機械和漁船設備,打造2-3個海洋生態系統節能減排示范區和節能漁業示范基地。 五、實施重點節能工程 (一)實施萬企(單位)節能工程。組織8000家重點用能企業、1000家商貿酒店、1000家大型科教文衛體等公共機構開展節能低碳行動,打造一批節能示范企業(單位)。按照分級管理、分類指導的原則,引導企業(單位)開展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窯爐改造、電機系統優化、工藝節能等技術改造,加快淘汰落后工藝和設備,力爭形成3000萬噸標準煤節能量。 (二)實施綠色機關工程。大力推進節約型黨政機關建設,鼓勵黨政機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技術改造。積極推行節能采購,優先采購節能(節水)設備和產品。提高節能和新能源汽車采購比例,實施公務車油耗定額管理制度。 (三)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積極推廣照明、空調、汽車、電機等領域的節能產品,進一步提高節能產品普及率,全面淘汰城市道路、公共場所、公共機構的低效照明產品。建設綠色照明示范城市,打造世界級的LED照明應用綜合示范區。加快實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工程。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惠民工程落到實處。 (四)實施節能信息化工程。完善省重點用能單位能源信息管理平臺系統,加快建設國家城市能源計量中心(廣東、深圳)和鋼鐵、石化、建材、電力等重點耗能行業能源管理中心,加快實施能耗實時監測,不斷完善在線監測系統和數據信息庫。實施節能信息化示范工程,以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促進節能減排工作,培育100個節能減排信息技術應用項目示范工程和100個清潔生產信息技術應用項目示范工程,實現節能管理的信息化、實時化和網絡化。 (五)實施節能關鍵技術研發推廣工程。加快制訂完善重點領域節能關鍵技術路線圖,推廣應用成熟的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建立節能技術產業化分類遴選、示范和推廣的動態管理機制,加強節能技術產業化示范工作。每年發布一批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積極推廣“能效電廠”試點項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節能減排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節能工作深入開展。各地政府要把節能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分解指標、落實責任,確保完成“十二五”節能目標任務。 (二)強化目標責任。省市簽訂“十二五”節能目標責任書,建立更加嚴格的節能目標責任制。繼續組織開展年度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工作,對未完成節能任務的地級以上市政府實行節能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三)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完善財政支持節能工作的相關政策,按國家要求建立節能專項資金隨本級財政收入增加而增長的機制。多渠道籌集財政資金,統籌用好現有省節能、產業技術研究開發、挖潛改造、低碳技術創新與示范等專項資金,對省重大節能工程項目和重大節能技術開發、示范項目給予補助或貸款貼息支持。加大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的支持力度,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開展工業、建筑業、交通業、商貿酒店、公共機構等節能技術改造。落實國家節能節水專用設備、合同能源管理、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增強企業節能積極性。拓展節能服務公司投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節能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持。 (四)完善配套政策。強化價格機制對節能的引導調節作用,提高8個省重點耗能行業和珠三角地區11個淘汰類、限制類行業差別電價標準,加大懲罰性電價政策實施力度。逐步推行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式電價、水價制度。推廣電力需求側管理、節能自愿協議等機制,促進用電規范有序。健全節能法規規范體系,制訂出臺節能監察、評估和審查,工業園區節能規劃評價、節能服務單位管理、工業企業能源量化管理與評價等配套政策文件。 (五)夯實節能工作基礎。推進節能管理、監督、服務“三位一體”建設。充實節能管理人員力量,落實工作經費;完善節能監察工作體系,大力推進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管,嚴厲打擊偽造或冒用節能產品認證標志等行為,加大對節能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強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健全能源計量管理數據報送制度,定期發布主要能耗數據,加強對節能形勢的監測分析和預警。 (六)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將節能宣傳納入重大主題宣傳活動,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加強對節能重要意義和有關政策措施的宣傳。組織開展節能宣傳周活動,在企業、機關、學校、社區等單位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大力倡導低碳節能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將節能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強化全民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意識。建立節能教育培訓基地,全面提高節能管理人員、重點用能單位以及節能服務單位的節能管理和服務水平。 ?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