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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2010〕2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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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2010年省政府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2010年省政府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
2010年省政府工作要點 ? 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省委十屆六次全會的部署,為完成省十一屆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各項任務,今年省政府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珠三角《規劃綱要》,大力推進“三促進一保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堅定不移調結構,腳踏實地促轉變,保持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規劃和今年各項目標任務,努力當好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排頭兵。重點抓好以下十個方面工作: 一、深入實施擴大內需戰略 (一)進一步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擴大內需戰略的決定》。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建立完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增強居民消費能力。全面推進家電、汽車、農機下鄉和汽車、家電以舊換新活動。發展和完善消費信貸,穩步擴大汽車、住房等大宗商品消費。積極培育商貿會展、文化旅游、信息服務、體育健身、教育培訓、家政服務等消費熱點。深入推進萬巷千街、萬村千鄉、雙百市場、農超對接工程,加強商貿流通、住宿餐飲、休閑娛樂等基礎設施建設,著力完善農村市場網絡,促進農村居民擴大消費。規范市場秩序,改善消費環境。(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廳、文化廳、廣電局、體育局、物價局、工商局、新聞出版局、旅游局負責) (二)促進投資合理增長。加快推進“新十項工程”建設,重點解決好征地拆遷、資金籌措等瓶頸問題。全年安排省重點項目300項,投資3900億元。加快推進廈深鐵路廣東段等省部合作鐵路項目,穗莞深、佛肇等珠三角城際軌道項目,廣深沿江高速、江肇高速等公路項目,臺山核電、陽江核電、珠海LNG接收站、省天然氣管網一期工程等能源項目,以及中委煉油等重化項目。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積極引導資金投向結構調整、自主創新、生態環境保護、改善民生等重點領域。堅決控制“兩高一資”和產能過剩行業投資。加強財政投資項目跟蹤管理。抓緊出臺實施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的意見,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拓寬民間投資領域和范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審計廳、金融辦負責) (三)深度開拓國內市場。充分發揮企業、行業協會商會等的作用,加大廣貨品牌宣傳力度,舉辦形式多樣的廣貨促銷活動,深入推進“廣東產品全國行”。實施“廣東名品進名店”行動,組織工業企業與省內外大型商貿流通企業開展工商產銷對接。加快建立內銷公共服務平臺,在全國主要城市建立廣東商品銷售基地。推廣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等現代經營方式,支持企業建立內銷網絡。簡化加工貿易企業產品內銷預審、核價、征稅等程序,引導企業通過一般貿易生產和自主經營,擴大產品內銷比重。辦好中博會、外博會、廣交會、高交會等知名展會。加強同兄弟省區市在知識產權保護、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的合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外經貿廳、知識產權局負責) (四)加快推進城鎮化。統籌做好城鄉空間布局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做大城市經濟。積極推進廣州、河源、云浮等地“三規合一”試點。加快中心城市布局調整,積極推進新興城市、“衛星城”、縣城和中心鎮建設,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設施。著力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有效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制度,制訂宅基地管理辦法。抓緊出臺實施《關于推進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城鎮工作的試行意見》,完善大城市落戶政策,放寬中小城鎮落戶條件,吸納符合條件的農民工逐步有序轉為城鎮居民,有計劃解決農民工在城鎮的就業、社保、子女入學等問題。支持廣州、佛山、惠州、中山等地開展統籌城鄉綜合改革試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公安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農業廳負責) (五)大力推進“三舊”改造和宜居城鄉建設。加強統籌規劃,加大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力度,規范有序開展拆舊建新,力爭今年初見成效。因地制宜改造城中村,整治空心村。加大保障性住房特別是廉租房建設力度,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費,增加中小戶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用地供應。積極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整頓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遏制商品房價格過快上漲。以生態走廊為基礎,規劃建設珠三角綠道網,力爭一年基本建成。繼續推進萬村綠大行動和萬村百鎮整治。全面推進全省宜居城鄉創建,重點抓好2個“宜居城市”、10個“宜居城鎮”、21個“宜居村莊”創建試點。開展全省宜居城鄉創建活動績效考核。(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林業局負責) 二、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 (六)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扶持金融、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服務外包、商務會展、文化創意和總部經濟等八大高端服務業。積極發展會計、審計、法律、咨詢、評估等中介服務業。重點培育100個現代服務業項目,建設和謀劃一批現代服務業集聚區。推進廣州、深圳建設區域金融中心和佛山建設廣東金融高新技術服務區。積極推進“三網融合”。促進高端信息服務產業集聚,建設國家信息服務產業基地。加快建設南方現代物流公共信息平臺。推進全國旅游綜合改革示范區建設,深入實施國民旅游休閑計劃,辦好廣東國際旅游文化節和第八屆中國國際航空航天博覽會,支持丹霞山申報世界自然遺產,發展壯大旅游支柱產業,建設旅游經濟強省。發展面向社區和農村的生活性服務業,提升商貿、餐飲、文娛等傳統服務業。積極穩妥推進服務業對外開放,以廣州、深圳國家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為主要載體,大力承接國際軟件外包和商務服務外包。(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外經貿廳、文化廳、廣電局、旅游局、金融辦負責) (七)突出發展先進制造業和高技術產業。實施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推進省市共建先進制造業基地,重點培育100個先進制造業項目。加快8.5代液晶面板生產線、珠海通用飛機和航空產業基地、廣州船用中低速柴油機、廣汽自主品牌乘用車、南沙核電產業園、大型鑄鍛件等一批重大產業項目和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建設,培育綠色裝備制造示范等項目。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化專項和先進制造業技術改造提升工程,提升發展電子信息、軟件和集成電路設計等高技術產業。(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負責) (八)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研究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盡快確定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點推進方向和具體的技術路線、市場推進措施。務實發展低碳經濟,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節能環保、航空航天、海洋工程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中海油珠海深水工程基地建設。重點培育100個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選擇一些條件比較成熟的產業盡快實現核心技術突破,重點在平板顯示、數字家庭、物聯網、生物醫藥、風能、太陽能、半導體照明、郵輪游艇等領域實現突破并加快產業化。(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海洋漁業局負責) (九)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加快珠三角國家級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試驗區建設,組織實施工業行業信息化應用提升等一批重大工業技改項目,加快培育傳統產業數字化改造示范企業。改造提升家電、紡織服裝、食品飲料、建材、中藥等傳統產業,重點培育100個優勢傳統產業項目。加強產業集群升級示范區建設,推進專業鎮技術創新工程,建立區域性產業技術創新中心。加快省區共建廣東工業設計城,創建國家級工業設計產業示范基地。堅持以質取勝,廣泛開展質量強省活動,實施“千百億”名牌培育工程,培育自主國際知名品牌。引導部分優勢傳統產業注冊集體商標,推廣實施企業聯盟標準,打造產業集群區域品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外經貿廳、工商局、質監局負責) 三、大力推動自主創新 (十)優化自主創新的制度環境。成立重點創新領域專家委員會和重點創新項目工作聯絡組,加強對自主創新的協調服務。綜合運用財稅、信貸、環保、土地、貿易等政策,加快形成鼓勵企業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和利益導向。重點完善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首購、發展創業風險投資、開展知識產權質押、鼓勵技術產權交易等政策。加大自主創新投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確保全社會研發投入占生產總值比重提高至1.8%。開展科技與金融結合試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通過中小板、創業板等資本市場發展壯大,爭取與國家聯合設立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啟動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和工程中心建設,完善面向企業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完善人才引進政策,加快“一站式”高層次人才服務平臺建設,積極引進海內外頂尖創新科研團隊和領軍人才來粵創新創業。(省科技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地稅局、知識產權局、金融辦負責) (十一)提升省部和省院合作水平。辦好省部產學研合作五周年系列活動,加強省部產學研創新平臺、示范基地和創新聯盟建設,擴大企業科技特派員派駐規模。全面開展省院戰略合作,加快散裂中子源、華南超級計算中心等建設。推動中科院重大科技創新平臺落戶廣東,促進科技創新成果向我省轉移轉化。充分發揮中科院“百人計劃”和在粵科研機構的品牌優勢,提升廣東參與國內外科技合作的水平和層次。深化省部知識產權高層次戰略合作。(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知識產權局負責) (十二)構建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和實施科技專項。全力推進“十大創新工程”,深入實施國家和省重大創新工程和科技專項,實施重點產業技術路線圖,攻克產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推動深港創新圈、中新(廣州)知識城等重大創新集群建設,支持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加快推進深圳國家高技術產業創新中心、廣州國際生物島等建設,在節能環保、現代農業等領域新建一批重大創新平臺。加快實施“100強創新型企業”培育工程,打造一批科技型領軍企業。實施“百所千企知識產權對接工程”,全面提升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大力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建設現代產業先進標準體系。(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質監局、知識產權局負責) (十三)提升發展高新園區。實施《關于加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的意見》,推動高新區、高技術產業基地和大學科技園建設。完善高新區管理體制,賦予高新區市級經濟管理權限及一級財政管理權限,建立高新區創新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做好新一輪國家級和省級高新區的申報、認定工作。支持廣州國家級開發區開展創新發展模式改革試點。用好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引導資金,推動各類創新資源和高端產業向高新園區聚集。(省科技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負責) 四、提升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 (十四)力促外經貿穩定增長。優化出口產品結構,擴大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提高擁有自主品牌、高技術含量和高附加值產品出口比重。實施出口市場多元化戰略,深度開拓美歐日等傳統市場,加大力度開拓東歐、中東、南美、東盟、北非等新興市場,繼續鼓勵企業走出去搶抓訂單。擴大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能源、資源性原材料和國內短缺物資等進口,增加戰略物資儲備。積極應對國際貿易壁壘和貿易摩擦,做好應訴指導和服務工作。推行新型通關模式,優化通關環境。(省外經貿廳、經濟和信息化委、質監局、知識產權局負責) (十五)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扎實推進全國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范區建設,加快推動來料加工企業不停產轉型,扶持有條件的加工貿易企業向自主生產、自主研發、自主品牌轉型。擴大深加工結轉業務,提升前后關聯產業配套能力。抓好各類園區和特殊監管區建設,引導和推動加工貿易企業入園發展、集群發展。(省外經貿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負責) (十六)加強招商引資和“走出去”。完善招商引資政策,創新招商引資方式,重點引進龍頭型和基地型外資項目,爭取更多世界500強企業、行業龍頭企業和中央企業、大型民營企業到我省設立地區總部,引導資金投向我省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完善境外投資促進體系,大力培育本土跨國公司,鼓勵企業“走出去”開展境外加工生產、營銷網絡構建及工程承包。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開展跨國并購,擴大境外能源資源開發合作。(省外經貿廳、經濟和信息化委、外辦、國資委、僑辦負責) (十七)拓展粵港澳臺和泛珠合作。簽署和實施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加快落實CEPA及服務業先行先試政策,重點推動金融、旅游、創意、文化、教育等領域合作。加快推進港珠澳大橋、廣深港鐵路客運專線等跨界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推進深圳前后海地區和深港河套地區開發,共建共享優質生活圈。落實《橫琴總體發展規劃》,配合做好澳門大學遷址橫琴新區相關工作,聯合港澳加快推進橫琴島開發建設。辦好粵港—印度經貿洽談會和粵澳—歐洲大珠三角推介活動。完善粵港、粵澳高層會晤機制,加強粵港澳民間交流。加強對臺經貿合作,辦好臺灣“廣東周”系列活動。加強與泛珠兄弟省區交通、經貿等領域的合作,共同辦好第六屆泛珠論壇和經貿洽談會。扎實做好上海世博會廣東館的建設和展示工作。(省港澳辦、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教育廳、交通運輸廳、外經貿廳、文化廳、旅游局、金融辦負責) (十八)全面加強國際合作。積極參與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完善與東盟國家的交流合作機制,積極布局東盟市場,引導企業到東盟投資發展。推進中國越南(深圳-海防)經貿合作區等重大項目建設。以粵西地區為龍頭,加快融入泛北部灣區域開放開發。加強與美國、歐洲、日本、韓國、澳大利亞等國家和地區的經貿交流與合作。(省外辦、外經貿廳、僑辦負責) 五、大力發展農業農村經濟 (十九)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加強重要農產品重點產區建設,保障糧食、生豬、油料等重點農產品有效供給。著力提高5個國家產糧大縣和40個省級產糧大縣綜合生產能力。加快現代農業示范園區和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重點培育100個現代農業項目。推進農業標準化,實行農產品標識管理和市場準入制度,積極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農產品精深加工。鼓勵創設農業品牌,加強地理標志產品的申報和保護。深入實施現代農業科技示范縣、信息興農等工程,全面完成基層農業科技推廣體系改革任務,健全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扶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培育壯大農業龍頭企業。深入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動現代林業發展。加快發展現代漁業。辦好第三屆廣東現代農業博覽會。(省農業廳、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工商局、林業局、海洋漁業局、質監局負責) (二十)千方百計促進農民增收。進一步加大對農業農村的投入,認真落實完善各項農業補貼政策和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健全農業生產資料和農產品價格預警體系。引導農民開展生態、休閑等多種農業經營活動。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深入實施“一戶一技能”計劃,加大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工程的實施力度,引導農民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就業。(省農業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二十一)加強“三農”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基本完成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推進耕地質量建設項目,改造中低產田,建設125萬畝現代標準農田。編制實施全省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扎實推進新農村示范點建設。加強農村水電路氣等建設,解決250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啟動村村通自來水工程試點,建設5000公里社會主義新農村公路。以縣為單位建立基礎公共設施建設插“紅旗”制度。(省農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負責) (二十二)加快發展農村公共事業。改善農村中小學辦學條件,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交流和城鄉教師優質培訓資源共享。推進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加快經濟欠發達地區縣級醫療機構改造。大力推進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基本完成人口在20戶以上的已通電自然村“村村通”廣播電視。全面實施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將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農村家庭納入低保范圍。建立健全農田保護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利益補償機制、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及農村巨災風險保障機制。(省農業廳、教育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文化廳、衛生廳、廣電局、金融辦負責) 六、扎實推動區域協調發展 (二十三)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出臺《廣東省主體功能區規劃(2010-2020年)》,研究制定相應的區域發展政策。組織推動各市縣按照省級主體功能區規劃,對本地主體功能進行定位,修改完善相關的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規劃。開展主體功能區規劃實施試點。(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 (二十四)推進產業和勞動力“雙轉移”。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加快園區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節約集約用地、集中治污,推進產業轉移工業園建設上水平。加大園區招商引資力度,突出培育主導產業,推動形成特色鮮明、配套完善的產業集群。落實產業園區合作共建機制,支持珠三角企業加快向東西北轉移。開展技工院校“百校扶百縣”等活動,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辦好第六屆山洽會。進一步完善“雙轉移”考核辦法,對實施“雙轉移”情況三個最好和三個達不到標準的最差的市進行重點解剖分析。(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負責) (二十五)加快珠三角一體化發展。認真實施珠三角基礎設施建設、產業布局、城鄉規劃、公共服務和環境保護等五個一體化專項規劃。加快珠三角城際軌道系統和水電油氣等管網一體化規劃建設。以廣佛同城化為示范,加快廣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經濟圈一體化進程。推進珠三角產業轉型升級、產業融合和區域產業布局調整,建立現代產業示范區。進一步增強廣州、深圳等中心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實施區域內養老保險無障礙轉移與社保“一卡通”,完善區域統一的就業政策和就業服務體系。加強對實施《規劃綱要》的督促檢查,完善出臺《規劃綱要》實施考評辦法,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做好對《規劃綱要》實施的評估工作。(省府辦公廳、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負責) (二十六)扶持發展北部。建立支持山區跨越發展的長效機制,推動山區5市生態發展、綠色崛起。加強山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支持粵北各市承接珠三角產業轉移,做大做強汽車配件、機械設備、電子信息、有色金屬等支柱產業,建設我省特色制造業集聚區和珠三角先進制造業配套基地。培育發展生態農業、生態林業、生態漁業和生態旅游業。建設特色產業群和專業鎮,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壯大。(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交通運輸廳、農業廳、林業局、旅游局負責) (二十七)加快發展東部。全面實施粵東地區“五年大變化”各項工作部署,推動粵東4市產業錯位發展、一體推進。培育發展石化、能源、電子信息、環保等新興支柱產業和裝備制造業,推動紡織服裝、玩具、陶瓷等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發展臨海臨港工業、海洋經濟、現代農業和特色文化旅游業。積極擴大招商引資,發展壯大民營經濟。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大力整頓規范市場秩序。加快推進高速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汕尾加快融入珠三角和汕頭、潮州、揭陽三市集聚融合發展,建設汕潮揭城市群。支持粵東各市參與海西經濟區建設,發展對臺經貿合作。辦好第三屆粵東僑博會。(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外經貿廳、海洋漁業局、旅游局、僑辦負責) (二十八)振興發展西部。推進粵西區域功能整合,推動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城鎮建設、環境保護等一體發展。扎實推進鋼鐵、石化、核電等重大項目建設,延伸產業鏈條,發展壯大臨港重化產業集群。推進廣鋼環保搬遷湛江項目和中科合資廣東煉化一體化項目前期工作。加快交通網絡建設,推進湛江港、茂名港、陽江港和口岸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臨港物流等服務業。做大做強現代特色農業、海洋漁業和濱海旅游業。支持湛江、茂名納入北部灣經濟區發展規劃和建設成為通向海南國際旅游島的重要通道。(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交通運輸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局、旅游局負責) (二十九)繼續做好對口援建工作。加快對四川汶川和甘肅“三縣一區”災后援建項目進度,力爭9月底前基本完成對口援建任務。積極加強與災區經貿、旅游、勞務等合作。繼續做好援藏援疆和對口幫扶廣西、三峽庫區等工作。(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七、深化重點領域改革 (三十)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大部制運行機制,全面完成市縣政府機構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支持深圳、中山、佛山、江門等市開展創新審批方式改革試點,在省直部門開展優化審批流程、實行網上審批試點。研究制定省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辦法。加快政府與中介組織分離。扎實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穩步實施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監察廳、財政廳、法制辦負責) (三十一)推進富縣強鎮事權改革。貫徹落實《關于富縣強鎮事權改革的指導意見》,制定我省第二批擴大縣級政府管理權限事項目錄。依法下放行政審批權和行政執法權,擴大鎮級政府行政事務管理和處置權限。按照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原則,科學配置各級政府的財力。開展省直管縣財政改革試點,建立“省保縣、市保鎮、縣保村”的隔層財政保障機制。推進鎮級財政、村級財務管理方式改革。(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法制辦負責) (三十二)深化財稅和投融資體制改革。堅持依法征收、應征盡收,完善重點稅源控管機制,提高征管效能,挖掘增收潛力。強化支出結構調整,加大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投入力度。改進和完善激勵型財政機制。深化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績效評價等各項支出管理改革。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規范政府投資項目決策規則和程序,實施項目立項、用地預審、環境評價、規劃許可等事項的并聯審批。繼續實施建設金融強省的激勵政策。推進建設珠三角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組建一批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推進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規范發展融資性擔保機構。強化金融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審計廳、地稅局、金融辦負責) (三十三)深化價格改革。加強價格調控,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加快推行階梯式水價和超計劃、超定額加價等節水價格制度。推進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完善污水、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試點。完善醫藥價格形成機制,繼續推動深圳、韶關、湛江3市醫藥價格改革試點。繼續推進車輛通行費年票制,推動撤銷普通公路收費站。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強化水、電、氣、有線電視等壟斷行業價格監管。(省物價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衛生廳負責) (三十四)深化所有制改革。繼續推進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戰略性調整,支持行業龍頭企業、優勢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整合資源、做大做強。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整體改制上市、股權置換等方式,加快國有企業產權多元化改革。推進規范的董事會建設,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強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機制。落實和完善扶持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繼續推進政銀企合作,拓寬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支持建設一批技術支持、創業輔導、市場開拓等公共服務平臺。(省國資委、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負責) 八、狠抓節能減排、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 (三十五)加大節能減排力度。落實節能減排責任制和問責制,嚴格節能目標責任考核,確保完成“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完善和落實促進節能減排的市場準入標準、強制性能效標準和環保標準。繼續淘汰落后產能,逐步建立造紙、漂染、電鍍等行業中落后產能的退出機制。加快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加大節能技術、節能產品推廣力度,重點實施機電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等示范工程。建立健全公共機構用能統計制度,突出推進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節能,推廣工業園區循環經濟試點。(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負責) (三十六)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加快珠三角地區中心鎮、東西北地區縣城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并確保正常運行。加大水源保護力度,繼續推進跨界河流、重點污染源治理。完善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和火電廠脫硫脫硝設施建設。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嚴格落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措施,認真實施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方案。實施國際循環型城市合作計劃。培育森林資源,增加森林碳匯。推進林分改造,加強沿海防護林、紅樹林和水源涵養林等生態工程建設。加強海洋環境監測,嚴格控制重點海域排污總量。(省環境保護廳、發展改革委、林業局、海洋漁業局負責) (三十七)推進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范省建設。完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優化土地布局和結構,制訂落實差別化的土地政策,引導建設用地供應向產業升級和城鄉優化布局傾斜。嚴格土地審批制度,強化建設用地批后監管。深化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建立節約集約用地量化考核評價制度。推進利用園地山坡地開發補充耕地工作,建立省級耕地指標統一收購儲備制度,加大違法違規用地查處力度。全面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繼續推進全省礦產資源開發整合。(省國土資源廳、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國資委、林業局負責) 九、高度重視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十八)大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貫徹實施《廣東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綱要(2009-2020年)》,加快建立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相適應的公共財政體系。探索建立珠三角地區對欠發達地區的橫向轉移支付指導意見。放寬基本公共服務投資的準入限制,通過招標采購、合約出租、特許經營、政府參股等形式,創新政府基本公共服務投資體制。發揮社會組織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方面的積極作用。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績效考評機制,提高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水平。(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計廳負責) (三十九)穩定和擴大就業。完善和落實積極就業政策,全年新增就業125萬人,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加快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深入開展“南粵春暖行動”,舉辦萬場免費招聘會,為全省農民工提供就業援助。抓好高校畢業生、復員退伍軍人、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人群的就業工作。實施全民技能提升計劃,組織開展全省勞動技能競賽和工業設計大賽,全年組織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600萬人次以上。實施“校企雙制”辦學模式和“百校千企”行動計劃。加快全國示范性技工院校和師資培訓基地建設。推進集體協商“彩虹行動”,妥善做好改革中的職工安置工作。啟動構建全國和諧勞動關系示范區工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經濟和信息化委、教育廳、民政廳負責) (四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地稅部門全責征收社會保險費模式,推進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全面解決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保問題,做好大學生和中職技校學生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積極推進全民醫保,推動醫保異地轉移接續。探索完善外來務工人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和城鎮無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制度,推動養老服務社會化工作。穩妥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最低養老金制度和珠三角地區城鄉養老保險一體化制度。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加強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督。加快推進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市級統籌和城鄉統籌。深入實施第二期農民工工傷保險“平安計劃”,推進工傷預防試點,實施工傷康復“關愛二期”行動。(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財政廳、衛生廳、地稅局負責) (四十一)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集中力量打擊涉黑、“兩搶一盜”、綁架拐賣兒童婦女、“黃賭毒”等嚴重刑事犯罪和制假販假、走私販私、詐騙、傳銷等經濟犯罪活動。深入開展社會治安重點地區集中整治工作。推動珠三角地區全面開展警務合作,完善多警種、跨區域聯合打擊整治機制,加快粵港澳三地警方網上作戰合作平臺建設。深入推進金盾工程二期建設。建立健全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制度,做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一證通”制度實施工作。全面試行社區矯正,做好刑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嚴密防范打擊各種敵對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犯罪活動。(省公安廳、安全廳、司法廳、打私辦負責) (四十二)推進“規劃到戶、責任到人”扶貧開發。全面摸查貧困戶的基本情況,形成實時聯網監測系統。采取“一村一策、一戶一法”綜合扶貧措施,開展定人、定點、定責幫扶,集中力量落實對全省3409個貧困村、70萬戶貧困戶的定點幫扶工作。推廣“企業+基地+貧困農戶”的產業化扶貧模式,培育發展一批國家級、省級扶貧龍頭企業。扶持開展村級農民互助金試點工作。完善結對幫扶工作機制。積極推進智力扶貧、旅游扶貧、勞務扶貧,增加貧困家庭非農收入。設立“扶貧濟困日”,多渠道、多方式動員全社會參與扶貧開發及救助低保、五保、孤兒等特困人員。(省農業廳、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旅游局、金融辦負責) 十、大力發展各項社會事業 (四十三)優先發展教育事業。建立縣域內義務教育資源合理配置機制,加快義務教育規范化學校建設,維護中小學校舍安全。繼續實施義務教育“千校扶千校”行動計劃,推進實施教育資源下鄉行動計劃,推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地區教育發展。推進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提高高中階段教育發展水平。推行中等職業技術教育“雙零”培養模式,加快中職教育戰略性結構調整。全面啟動珠三角地區職業教育基地建設。調整優化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結構和人才培養資源,提高教學質量,繼續推進“985工程”和“211工程”三期建設。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基本解決中小學代課人員問題,落實中小學教師工資福利待遇“兩相當”。深入實施珠江學者崗位計劃,組織評選新一批珠江學者崗位和珠江學者。(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四十四)推進文化強省建設。深入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宣教活動,加強公民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建設,加大公益宣傳力度。繁榮哲學社會科學。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和省文藝院團改革試點,加快全省有線廣電網絡重組、出版發行及新華書店重組。加快重點文化工程建設,推進“農家書屋”,實施電影放映工程,逐步構建全省五級公共文化設施及服務網絡,形成城市“十五分鐘文化圈”和農村“十公里文化圈”。辦好第九屆全國(廣州)藝術節。扶持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加強文化遺產保護,重點推動南越國遺跡和海上絲綢之路廣東段申報世界文化遺產。鼓勵創作文藝精品,培育文藝名家。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打造文化品牌,推動文化產業園和基地建設。扶持發展動漫產業,加快建設珠三角國家級軟件和動漫產業基地,打造“珠三角創意文化產業圈”。(省文化廳、經濟和信息化委、廣電局、新聞出版局負責) (四十五)全面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完善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推進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逐步提高籌資水平和補償水平。加強對處方藥的監管,建立省基本藥物采購、配送和儲備制度。逐步施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實現零差率銷售。發展中醫藥事業,積極開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和藥品零售企業設置中醫科、中藥房。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穩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加快推進公立醫院布局和結構調整,促進醫療資源合理配置。加快民營醫療機構發展。加快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做好愛滋病、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疾病防控。(省發展改革委、衛生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物價局負責) (四十六)做好人口計生、民政、雙擁等工作。落實人口計生管理目標責任制,深入開展“兩無”活動,穩定低生育水平。完善縣、鎮、村三級人口計生例會制度,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探索流入流出兩地協同管理新模式,支持惠州、韶關等地開展全國人口計生改革綜合試點。積極推進本期婦女、兒童發展規劃全面達標,切實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發展體育事業,開展全民健身活動,辦好惠州第十三屆省運會,抓緊推進2011年深圳大運會籌備工作。全面貫徹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維護民族團結和宗教和睦,加快民族地區發展。加強國防教育,完善國防動員體系,做好優撫安置和“雙擁”工作,鞏固軍政軍民團結。(省人口計生委、民族宗教委、民政廳、體育局、婦聯負責) (四十七)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推動深圳、珠海等地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先行先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完善社會管理和突發事件預測預警預報信息共建共享機制,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加強信訪、調解工作,強化社區管理,鞏固完善鎮街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平臺。完善行政爭議預防處理機制,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聯動機制。加強法律援助和法制宣傳教育。健全公益性法律服務體系。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交通、消防等重點領域的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強化產品質量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省公安廳、省府辦公廳、司法廳、衛生廳、工商局、質監局、安全監管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四十八)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實施國家依法行政綱要和決定。加強政府法制建設,更加注重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性、科學性。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推動創建法治城市和法治縣(市、區),全面提高市縣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政府規章清理力度,推進政府規章立法后評估工作。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加大行政執法督察力度。健全以行政首長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制度,重點問責不作為和亂作為。(省法制辦、省府辦公廳、監察廳、司法廳負責) (四十九)科學編制“十二五”規劃。堅持科學發展、先行先試,注重協調發展、民生優先、繼承發展,以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為目標,以推動經濟結構優化升級、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重點,高水平、高質量編制“十二五”規劃。(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五十)舉全省之力辦好第十六屆亞運會和第一屆亞殘運會。堅持科學辦會、安全辦會、節儉辦會,努力把亞運會和亞殘運會辦成具有“中國特色、廣東風格、廣州風采”,“團結、祥和、文明、精彩”的體育文化盛會。高水平做好籌備工作,加強與亞奧理事會、亞殘奧理事會及各國各地區奧委會的溝通聯系,全面推進亞運場館及交通等配套設施建設。高效率科學組織賽事,開展亞運城市行動計劃,做好賽時運行工作,精心組織火炬傳遞和開閉幕式等大型活動,全力做好參會人員出入境、住宿餐飲、醫療保障等服務,加強亞運安保工作。高標準推進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認真落實亞運會空氣質量保障方案,加強水環境綜合治理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城市美化、綠化、凈化、亮化工程。深入開展“迎接亞運會、創造新生活”主題活動,抓好“亞運中國行”、“亞運亞洲行”等推廣活動,營造熱情友好的迎亞運氛圍。(亞組委、省科技廳、公安廳、安全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廳、衛生廳、體育局負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