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粵府辦[1999]37號 ━━━━━━━━━━━━━━━━━━━━ 轉發(fā)省國土廳關于制止交通道路建設違法用地問題的請示的通知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省國土廳《關于制止交通道路建設違法用地問題的請示》業(yè)經省人民政府同 意,現(xiàn)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交通公路建設屬于社會公益事業(yè),是重要的基礎建設,所需用地應優(yōu)先得到 保證,但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申辦用地手續(xù),并盡量節(jié)約用地。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關于制止交通道路建設違法用地問題的請示省人民政府:近幾年來,我省加快了交通建設步伐,對改善我省投資環(huán)境,促進經濟發(fā)展 作出了積極貢獻。但一些地方在交通建設中忽視耕地保護,亂占濫用耕地的現(xiàn)象 也比較突出。據我廳調查統(tǒng)計,全省1991年至1998年上半年交通道路建 設占用土地達85.745萬畝,其中占用耕地48.38萬畝,基本農田保護 區(qū)面積3.904萬畝。全省預計到2000年交通道路建設還需占用土地42 .08萬畝,其中占用耕地19.382萬畝,基本農田保護區(qū)面積4.447 萬畝。如不及時制止,后果十分嚴重。 一、交通道路建設用地存在的主要問題(一)一些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的領導法制觀念淡薄,片面強調交通建設的 特殊性,沒有依法履行用地手續(xù),造成全省相當數量的交通道路建設用地未批先 用,違法用地的現(xiàn)象比較嚴重。據調查發(fā)現(xiàn),交通道路建設違法用地率高達54 .4%,其中違法占用耕地23.887萬畝,違法率達49.4%。一些地方 要求采取先用后補辦手續(xù)的辦法解決交通建設用地,但建設部門用地后卻不及時 補辦手續(xù),有的公路已竣工多年,通了車收了費仍不補辦用地手續(xù)。(二)目前全省交通道路建設年均占用耕地6.45萬畝,為總用地量的5 6.4%。一些地方交通道路建設項目在選線、設計和施工過程中,沒有從保護 耕地、節(jié)約用地的角度去考慮,使穩(wěn)定全省耕地面積、實現(xiàn)總量平衡工作增加了 很大的壓力。在人多耕地少的地方,造成人均耕地水平迅速下降,出現(xiàn)一大批無 地可耕的農民,給農村社會帶來了不穩(wěn)定因素。 (三)一些地方交通道路建設忽視基本農田的保護,近幾年來已占用基本農 田保護區(qū)面積達3.9萬多畝,其中違法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qū)面積2.202萬 畝,違法率達56.4%。 二、加強交通道路建設用地管理的幾點意見(一)交通道路建設應該節(jié)約用地,保護耕地。交通道路建設用地應該得到 保證,但交通部門必須貫徹實施“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 國策,注意節(jié)約,特別是少占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區(qū)。要認真做好交通建設的規(guī) 劃,把交通建設用地納入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在道路規(guī)劃、設計 選線上應盡可能避開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區(qū),確實無法避開的,應嚴格按照新的 《土地管理法》的要求,負責開墾與所占耕地的數量與質量相當的耕地,或按照 省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qū)的要加倍繳納,專項用于開 墾新耕地,以保證耕地總量動態(tài)平衡。經批準占用耕地的建設用地單位,所占耕 地的耕作層土壤不能隨意棄置,應用于新開墾耕地和劣地的土壤改良。(二)國土部門要在建設的前期提前介入,參與項目論證把關。根據新《土 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交通部門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 應邀請國土部門參與論 證。國土部門要對項目用地有關事項進行預審,并寫出項目用地預審報告。交通 部門在對項目的設計方案進行修改時,要認真考慮國土部門的意見。 (三)依法辦理征用、使用土地手續(xù)。今后交通建設征用、使用土地必須依 法到國土部門辦理申報審批手續(xù),征用基本農田保護區(qū)的農田需報國務院批準。 對1998年以前未依法辦理用地手續(xù)的交通建設用地,必須在1999年6月 底前到國土部門補辦用地手續(xù),逾期不辦的,按違法用地處理。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各有關部門貫徹執(zhí)行。 廣東省國土廳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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