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市防控辦”)發布通知,要求全市各村(社區)、企業等成立“疫情防控監督員”隊伍。這是惠州進一步加強疫情聯防聯控,形成常態化監督機制的創新舉措。
通知指出,“疫情防控監督員”隊伍以“三人排查小組”為骨干,突出志愿性、群眾性、廣泛性、靈活性和監督性等特點,每個村(社區)至少建立一支5—6人的“疫情防控監督員”隊伍。
其中,每支“疫情防控監督員”隊伍至少配備1名熟悉當地情況的村(社區)干部負責牽頭工作,充分發動社區居民、物業管理人員、業委會成員和熱心人士等人員參與。
通知要求,“疫情防控監督員”要在鎮(街)疫情防控部門的部署安排下,統一佩戴“疫情防控監督員”袖章,在認真做好自身防護的情況下,積極主動,靠前工作,協助開展轄區內疫情防控監督工作。
“疫情防控監督員”的工作職責包括監督個人防護措施、普及防疫知識技能和協助其他社區疫情防控工作。除了對轄區街面及車站、醫院、商超、景區等重點場所和其他人群易聚集場所內群眾個人防護情況進行監督,對扎堆、聚集和不佩戴口罩等行為進行提醒勸導以外,“疫情防控監督員”還要及時宣傳疫情防控相關政策,向群眾普及科學防疫知識,及時澄清各類謠言,并勸導群眾按照有關規定落實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