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財政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市屬行政事業單位物業減免租金的通知》于3月13日印發實施,提出多項措施為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
市財政局介紹,廣州加快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機制,及時出臺國有物業減免政策,對承租市屬行政事業單位物業用于線下實體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免收2、3月份的物業租金,對已經收取當期租金的,順延至下一個租金繳納周期執行。
廣州正完善各項機制,確保減免落實到位。市財政局介紹,要求各行政事業單位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依法依規與承租方書面協議明確減免租金的期限、金額和涉及的物業面積等;建立租金減免臺賬,及時收集、記錄、反映有關情況,認真把關,把租金減免工作做實做細;對于存在轉租行為的承租方,要求承諾對符合減免條件的最終承租方減免不低于其享受的租金減免額,確保最終承租物業的線下實體經營方享受到市政府租金減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