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國家統計局于2021年3月30日向廣東省委、省政府反饋了統計督察意見。國家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毛有豐代表第1統計督察組通報督察意見,廣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林克慶主持會議并發表意見,第1統計督察組第一副組長、國家統計局總統計師曾玉平和有關負責同志,廣東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督察工作重要決策部署,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授權,2020年8月20日至9月2日,國家統計局第1統計督察組對廣東省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工作情況開展了督察。
督察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廣東省委、省政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等重要文件,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改革發展決策部署在廣東落實落地,為廣東更好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當好“兩個重要窗口”目標任務提供統計數據支撐,各項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和成效。
督察發現,廣東統計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門推動傳達學習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工作決策部署不及時、領會不到位,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危害性嚴峻性頑固性的認識不足,推動貫徹落實不夠有力;二是統計基層基礎薄弱,對統計地方性法規未及時進行修訂,有些部門實施未經批準的統計調查,統計法進黨校要求落實不到位;三是統計造假問責追責不及時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門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機制不健全,統計違紀違法案件移送機制不完善;四是統計違紀違法行為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督察發現的問題線索已移交廣東省委、省政府。
督察組向廣東省委、省政府提出四點意見建議:一是認真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大對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改革發展重大決策部署的傳達、落實和督促檢查力度;二是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完善學習、遵守和執行統計法有關機制;三是層層壓實責任,進一步推動對統計違紀違法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問責追責到位;四是認真做好統計督察中發現的統計違紀違法問題的查處。有關整改情況應在3個月內向國家統計局反饋,并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林克慶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國家統計局督察組對廣東統計工作的指導和幫助表示感謝。他表示督察組的反饋意見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指出的問題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見精準到位,完全符合廣東實際,對廣東做好統計工作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指導性,廣東將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實。
林克慶強調,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結合開展黨史學習教育部署要求,以學史力行的實際行動,進一步增強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為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要堅持問題導向,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嚴格對照督察反饋意見要求和時間節點,抓緊制定整改方案,分層分類分期推進整改,扎實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要以統計督察反饋意見整改為契機,進一步完善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體制機制,著力解決統計基層基礎薄弱難題,促進廣東統計工作再上新臺階,推動廣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以督察整改的實際成效和統計工作的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