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出臺《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到2020年,全市實現每個鎮(街)有1個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
四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
《意見》明確,要建立由登記管理機關牽頭,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參與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改革協調機制,統籌推進相關工作。
《意見》指出,要嚴格實行四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其他社會組織實行雙重管理體制,把好登記審查關。行業協會商會、科技類社會組織、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以及社區社會組織,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登記。對直接登記范圍之外的其他社會組織,實行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雙重負責的管理體制,登記前由業務主管單位負責前置審核。
大力發展社區社會組織
《意見》明確,要通過規范服務管理、加大扶持力度、強化服務功能等措施,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各區、鎮(街)要推動社會組織培育基地建設,培育孵化社區社會組織,力爭到2020年,全市實現每個鎮(街)有1個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
此外,《意見》指出,將黨建工作與社會組織發展深度融合。為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廣州市出臺了《關于加強廣州市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要理順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管理體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落實業務主管單位抓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責任。通過多樣化選用、規范化管理、專業化培訓等方式,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社會組織黨務工作者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