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廣東省政府舉辦新聞發布會,宣布廣東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促進粵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粵臺48條”)自即日起正式實施。
“粵臺48條”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為臺商臺胞在粵創業及工作生活送出多項“禮包”,如規定臺胞在粵從事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范圍參照港澳居民執行,放寬至135項;在我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臺灣學生,享受與本地戶籍適齡子女同等待遇。
臺企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基礎設施建設
省臺辦副主任陳林佐介紹,“粵臺48條”的內容由“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給予臺資企業與廣東企業同等待遇”和“逐步為臺灣同胞在粵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廣東居民同等的待遇”兩部分構成,具體包括13個板塊,共48條措施,主要特點有四個:聚焦“同等待遇”、共享“廣東紅利”、著眼“粵臺融合”、回應“臺胞訴求”。
比如在“同等待遇”方面,“粵臺48條”提出臺資企業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廣東省的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可與廣東企業等各類資本同等條件參與省內各級政府的交通基礎設施PPP項目等合作建設。在用地保障方面,提出臺資企業與廣東企業同等條件適用省土地保障與優惠政策。在個人評獎方面,提出臺胞可參評廣東省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青年崗位能手、青年文明號、“三八”紅旗手等。
作為國家“31條惠及臺胞措施”的落地措施,“粵臺48條”還對標“四個走在全國前列”“兩個重要窗口”以及省委十二屆四次全會的要求,把近年來廣東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擴大對外開放、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等系列政策利好和發展機遇率先與臺企臺胞分享,體現了“廣東特色”。
陳林佐介紹,“粵臺48條”在擴大市場準入方面先行先試,提出臺灣同胞在我省申辦個體工商戶經營范圍參照港澳居民執行,達135項。同時,在律師事務所、醫療機構、就業培訓等方面,也擴大了市場準入,可享受廣東自貿試驗區的相關政策支持。
在粵臺灣學生從幼兒園到高中享同等待遇
“粵臺48條”也積極回應了在粵臺企臺胞的普遍訴求。包括:完善臺灣同胞在粵居留、出入境、人事人才招聘、銀行開戶、子女入學、醫療保險、房產、就醫、住宿、值機、高鐵動車等各類服務管理體系,實行網絡系統升級,開放臺胞證注冊登錄、證件識別。有意向來粵工作的臺灣同胞,可憑臺胞證注冊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或直接登錄“廣東就業網”“廣東人才網”,查詢適合的崗位招聘服務及相關信息。明確在粵就讀幼兒園及高中段教育的臺灣學生,可按當地有關規定入學;在我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臺灣學生,享受與本地戶籍適齡子女同等待遇。
據介紹,廣東是臺商臺胞在大陸的聚集地之一,據不完全統計,在粵常住臺商臺胞20萬人,在粵就學臺灣學生有1.2萬人。臺資也是廣東第二大境外資金,去年粵臺進出口貿易額達650億美元,約占同期兩岸貿易總額的1/3,臺灣從中獲得約500億美元貿易順差。
與會臺商臺胞普遍認為“粵臺48條”措施實、含金量高,體現了廣東為臺商臺胞辦實事、辦好事的誠意。東莞臺商子弟學校校長葉宏燈對南方日報記者表示,此前,臺商在粵創業經商市場準入方面更多參照外資待遇,“粵臺48條”出臺后享受內資同等待遇,同時臺商子女入學入托方面也給出了實實在在的“禮包”,將讓臺商臺胞更加踏實地留粵創業生活,分享祖國大家庭發展紅利。